
“亚太再平衡战略”的“日本棋”
日本是美国构建“亚太再平衡战略”的一颗棋子,但美日“达成了很大交易”:美国通过日本实现了其亚太地区的利益,日本通过修宪解禁了集体自卫权。
北京时间8月23日凌晨,美国白宫副国家安全顾问罗兹称,中国战机8月19日拦截美国侦察机的行动是“令人深感不安的挑衅”,指责中国战机“是在挑衅,非常不专业”。
当天,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对此回应称,中方飞行员的相关操作是专业的,同时敦促美方切实遵守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减少直至停止对华抵近侦察活动。
这场中美两国的“较量”与他国并无任何瓜葛。但与中国一海之隔的日本,却突然将日本自卫队在静冈县举行“富士综合火力演习”在8月24日升级:演习不但向公众开放,还将“中国在钓鱼岛周边频繁活动”作为背景,以“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岛屿”为假想目标。
在对外公开报道时,日本《产经新闻》称,演习以“中国在钓鱼岛周边活动频繁、西南群岛防卫成为重要课题”为背景,在“敌人占领岛屿”假想下,分3个阶段压制敌军。日本共同社评论说,考虑到海洋活动日益活跃的中国,此次训练有展示强化岛屿防卫的意图。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美日两国第一次如此默契了。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后,日本就曾积极充当美国侵朝的帮凶——不但充当美军的前进基地和后勤补给基地,还一度以扫雷方式直接参战。
被利用的东亚“支点”
就目前的局势来看,日本是美国构建“亚太再平衡战略”的一颗棋子,但美日“达成了很大交易”。
据读卖新闻社1981年出版的《读卖新闻战后史组编:〈重整军备的轨迹〉》记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出于占领日本的需要,保留了旧日本海军的一支扫雷部队。
朝鲜战争爆发后不久,1950年10月2日,美国远东海军司令部副参谋长阿利·A.伯克少将向日本海上保安厅长官大久保武雄提出,将当时拥有约100艘扫雷艇的日本扫雷部队投入到朝鲜战场以配合美军作战。
事关重大,大久保请示了日本时任首相吉田茂后,吉田茂当即表示“与联合国(注:实际上就是与美国‘合作’)军合作是日本政府的方针”,同意秘密出动扫雷艇。10月2日,大久保命令分散在各地的日本扫雷艇到下关集结。
1950年10月10日,由日本海上保安厅航路开启本部部长田村久三担任总指挥官的“特别扫雷队”分成4个队,包括扫雷艇20艘、巡视船4艘、试航船1艘,分别开赴朝鲜战场。其中,第2、3队的359人在田村久三率领下,分别乘16艘船,在10月10日驶抵元山,并开始扫雷作业,比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早9天。
据史料记载,从1950年10月10日参与扫雷作业,到同年12月15日“特别扫雷队”正式解散,日本有1200人参加扫雷工作,投入船只54艘(其中扫雷艇46艘,两艘船只沉没),先后在朝鲜5个港口元山、群山、仁川、海城和镇南浦从事扫雷作业,1人死亡,8人负伤。
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对外关系研究室副主任刘世龙分析认为,此次扫雷行动将日本处于非法境地:日本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却直接参加了美国打着联合国旗号进行的侵朝战争;1947年《日本国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却行使了集体交战权。
世界知名国际法学者、国际法学会会员夏尔·卢梭在《武装冲突法》一书中称,日本在朝鲜战争期间以向朝鲜密派扫雷队的方式为美军火中取栗,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从国际法角度看,敷设或者扫除水雷均属直接参加战争行动。
但这仅仅是美国亚太战略的冰山一角。美苏“冷战”爆发及1949年中国内战结束后,美国逐渐改变对日占领政策,把其作为远东的“防止共产主义的堡垒”。
朝鲜战争使中美两国形成新的战略敌对关系。美国为了在东亚地区与中国为敌,纠集反华势力,先后缔结了一系列企图包围中国的同盟:1950年10月,美国与泰国签订《军事援助协定》;1951年8月,美国与菲律宾签订《互助防卫条约》;1951年9月,美国与日本签订日美“安保条约”。
为了构建所谓的“东北亚防御联盟”,美国又分别在1953年10月、1954年12月,与韩国、中国台湾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1954年9月,美国与英法澳新菲泰和巴基斯坦签订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旨在从日本经中国台湾到印度半岛,对以苏联、中国为代表的“远东共产主义”构成一道弧形的封锁线。
20世纪90年代初期,苏联解体,冷战结束。中国时值改革开放,其粗放的以廉价劳动力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形态,与美日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成一定互补。日美同盟暂时失去了目标,双方提出建立“全球性伙伴关系”。
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崛起、亚太地区的经济繁荣、美国在中东地区争霸的失利,使美国感到“在亚太地区的主导地位构成了现实威胁”,遂在2012年6月3日,由美国防长帕内塔提出“亚太再平衡战略”,并再次强化日美同盟。
专注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厦门大学国际法博士李文青分析认为,这次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与美苏争霸时期不同,“日本是美国重返亚洲的‘支点’,但中国既是(美国的)对手又是伙伴。”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国际经济关系室主任赵江林表示,就目前的局势来看,日本是美国构建“亚太再平衡战略”的一颗棋子,但美日“达成了很大交易”:美国通过日本实现了其亚太地区的利益,日本通过修宪解禁了集体自卫权。
“脱美”者的“抗争”
自美日“安保条约”签订以来,日本一直期望脱离美国的影响,成为一个“正常国家”。
在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曹辛看来,美国能够“重返亚洲”且游刃有余,很大程度上是因有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三的盟友日本。日本政府过去曾多次试图改变这种局面,要求平等的双边关系却屡遭美国压制。
这与天津社科院有关专家的观点不谋而合。该专家在分析“日美安保”的历史演变时表示,美国在促使日本增加军备以提高防卫能力的同时,常强调日美军事合作以防止日本脱离美国。
事实上,纵观日本“修宪”史及“日美安保”的演变史,日本的“脱美”行动无不贯彻其中,且多与美国的亚太战略调整关系密切。
李文青认为,根据1947年5月3日起正式实施的《日本国宪法》,60多年来日本通过美国驻军获得了和平利益,但美国军事上对日本特殊地缘位置的控制有助于保障其在太平洋的霸权地位。
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确立了中苏同盟关系。为遏制中国,1951年9月8日,美国与日本单独签订了日美“安保条约”,即“旧安保条约”。依照该条约,美国“在日本国内及周边驻扎其武装部队”“以防止对日本的武装进攻”,并“希望日本自己能逐渐增加承担其直接或间接侵略的自卫责任”。
该条约签订后,引起了日本广大群众和左翼团体的强烈反对。1954年12月7日,吉田茂首相在一片反对声中倒台。岸信介出任日本首相后,积极“调整”日美关系,制定了《国防的基本方针》《第一次防卫力量整备计划》,并计划用3年时间将日本陆上自卫队扩充到18万人,用4年时间,将日本海上自卫队舰艇增至12.4万吨、航空自卫队飞机增至1300架。
这些计划受到了在美苏争霸中处于焦灼状态的美国的欢迎。1960年1月19日,美日双方签订了《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条约》(即所谓“新安保条约”),明确规定美国援助日本防卫的义务、日本与美国在日本领土上共同作战的义务。
日本则借此契机要求该条约增加了双方在政治和经济领域广泛合作的内容,明确了条约有效期限,并要求驻日美军的配备、重要装备的变更及为采取战斗行动而使用日本的设施和区域时,美国须与日本政府事先协议。
这次日本由对美国的无奈依附向完全平等、独立迈进了一大步。但该条约在1960年5月19日审议时遭到日本社会强烈反对,以至于日本众议院全体会议是在社会党、民社党、共产党和自民党反主流派议员缺席的情况下,强行通过该条约。同年7月15日,岸信介被迫宣布辞职。
美苏争霸进入第二阶段后,苏联大力增强军事力量,至1975年,战略导弹达2402枚,超过美国40%。其时,美国却因世界性经济危机,不得不在1973年从越南撤军,收缩亚洲兵力。
于是,美国积极调整亚太地区战略,1978年10月,与日本制定《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确定了美日如何防止“侵略”的发生,尤其是在日本以外的“远东”地区的“事态”中,日美双方的合作。此后,又修改上述文件,允许日本自卫队派往海外,支援美国“维持远东和平与安全”。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政府及时加强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使其经济继续稳健前行,以中日韩为代表的亚太经济区域发展优势凸显。2009年,奥巴马入主白宫后,为美国的亚太战略重新定调,决定“重返”亚洲,日本也多次挑起与中国南海问题的争端。
2012年,日本自民党再次拟定新版“宪法草案”,规定拥有“以首相为最高指挥官的国防军”和“自卫权”。今年7月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决议,正式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称“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要行使集体自卫权。
天津社科院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这不但超出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而且更增加了日本行使武力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自“美日安保条约”签订以来,日本一直期望脱离美国的影响,成为一个“正常国家”——亚洲“两极”中的独立一极。为此,2012年11月20日,日本和中韩经贸部长举行会晤,宣布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但正如国防大学教授纪明葵所言,“日美军事行动一体化的实质就是要管住日本”,没有美国的首肯,“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前景仍然不可确定”,日本也难与中韩就自贸区谈判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