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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巡回调解”开创调解新局面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金钟人民法庭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金钟人民法庭,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创造了以“五心”为首的“5352”巡回调解法,即“胸怀诚心、公心、爱心、耐心、细心”的“五心”,用好“亲朋调、代理调、委托调”的“三招”,锁定“审查送达调、提交证据调、证据交换调、庭审调、判前调”的“五步”,算好“时间和金钱”的“两账”。
该调解模式被誉为贵州省毕节市的“五心巡回调解”模式。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威宁县金钟人民法庭通过“五心巡回调解”模式使其结案率达到85%以上,该镇没有一起民事案件转变为刑事案件。
爱心:赢得当事人信赖
2013年5月23日,朱某之子祖正龙因意外事故死亡,得到死亡赔偿金85万元。年过八旬的朱某不识字,且有智力障碍。于是,大家商定上述死亡赔偿金由邻居祖某俊保管,并负责祖正龙葬礼期间的开支。孰料,葬礼结束后,祖某俊却私自占有上述死亡赔偿金剩余的47万元。
朱某在外的女儿知道详情后,把祖某俊告到法庭。接到诉讼后的第二天,金钟人民法庭庭长蔡国俊亲自前往朱某所在村组进行巡回调解,最终朱某之女获得53万余元。
2010年以前,该法庭收案结案每年达70件至80件,改进工作作风之后,所有干警扭成一股绳,采取“送审上门”的方式,每年收案结案达230件以上。
耐心:甘当群众的“听诊器”
金钟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当事人80%以上是农民。为此,该庭法官甘当人们群众的“听诊器”“减压阀”,不断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化解了不少矛盾。
2011年7月24日,原告苏某友与被告罗某珍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矛盾,被告用木棒将原告打伤,造成原告住院治疗12天,花去医疗费1218余元。罗某珍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罚款500元。
苏某友一纸诉状将罗某珍告上法庭。蔡国俊与审判员分析案情之后,组织双方家族族人、教会当地负责人及有关村委会领导进行“会诊”。对案件深入分析,该法庭首先认定:罗某珍对苏某友身体造成侵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诚心:使当事人顺利配合调解
原告陈某筛因供电合同纠纷将被告朱某华起诉到法庭。但法庭多次传达被告均未到庭后,案子一直悬而未决。2010年2月的一天,蔡国俊和同事来到被告73岁朱某华家中,开了“移动”审案的先河。经过现场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
此后,金钟人民法庭规定:凡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居住边远、老弱病残的公民诉讼,一律由法庭上门开庭。审判人员在村头寨尾、田间地头、村民房前屋后,摆几张木桌子,即可开庭审理。4年来,该庭审结的多起民事案件采用了“巡回调解”方式结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细心:发掘证据背后的真相
在丈夫2006年逝世后,张某香为了抚养孩子、赡养公公,外出打工。2008年回家后,张某香发现,她与丈夫留下的房产、宅基地、六亩田地、十亩山林均被同村他人占用。于是,她多次到县、地区、省上访。
蔡国俊仔细分析案情后,引导张某香进行法律维权。通过多次调解,最后邀请当地镇党委政府、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共同调解,三被告当庭支付了房屋损失、粮食直补金,并定期归还了张某香的房屋宅基地、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
该法庭送审上门的做法,很快被省、地、县法院获悉。2010年2月1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建带队深入当地调研,同年7月,毕节市政法委组织全市县(市)、乡(镇)到金钟法庭“取经”。
公心:消除当事人之间隔阂
2010年以来,金钟人民法庭平均每年受理案件230余起,调解结案在85%以上,判决后无一起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已判决的案件中,上诉案件仅5件左右,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案件达90%以上;调解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兑现的案件占90%,申请法庭执行的仅占5%。
金钟人民法庭的“巡回调解”模式最大化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律师费、上诉费等。据统计,该“巡回审判”制度,平均每年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70余万元,节约了司法成本,做到了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