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高院推行“品牌”效应
以亮点展示会促司法标准化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标准化理论务虚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亮点展示会。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法院系统高度重视司法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提出了探索性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司法标准化理论务虚会上,天津市高院邀请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所长助理付强博士作了标准化理论讲座,高院就司法标准化工作做了主旨发言,同时,还分专题就司法标准化的价值、内涵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研讨。由此对司法标准化的内涵、外延、特征、功能、结构体系以及其与规范化之间的关系等基本问题有了共识,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特别是就如何稳步推进天津市各级法院司法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有了一个系统的把握。目前,天津市高院就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的庭审和裁判文书标准已起草完成,并已制定出各审判领域普遍适用的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时,将大力推行各项标准的实施。
在天津市法院工作亮点展示会上,天津市24个法院和高院3个部门采取脱稿发言汇报和专题点评的形式,分别围绕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各自工作的亮点,5位点评人从不同角度作了精彩而富有见地的点评。
会上,天津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指出,各级法院要抓好审判管理,正确看待审判数据和指标,善于利用指标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使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真正实现科学评估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体检表”作用;要尊重审判执行工作规律,科学合理设定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的合理区间及指标权重,切实发挥好正面引导作用;要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强化合议庭和审判长的办案责任,大力倡导院长、庭长亲自当审判长,亲自开庭,亲自主持合议。要确定院、庭长每年的办案数量,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精英法官作用;要完善合议庭交叉阅卷制度并纳入案件评查范围;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把办案总任务分解细化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环节,保证执法办案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高憬宏强调,人民法庭工作要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着力打造具有直辖市特点的人民法庭。要结合案件数量、人口数量、交通条件以及城市和农村的不同司法需求,合理调整法庭设置布局。要适度拓宽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适当提高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的标的,以不断挖掘人民法庭的工作潜力。要注重法庭品牌,突出法庭特色,根据法庭所辖区特点,探索建立具有金融、物业、劳动争议等审判特色的人民法庭。要探索建立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着力推进人民法庭审判工作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公开要求,发挥好人民法庭便民利民作用。在有条件的人民法庭实行直接立案,或者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远程立案系统统一立案。要建立以中心法庭为主,巡回办案点、诉讼服务点为辅的巡回审判网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高憬宏希望,各级法院要通过互看、互比、互学,找到榜样,取长补短,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促进形成全市法院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从而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据悉,今年上半年,天津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12323件,审执结95009件,同比分别上升4.28%和2.47%。在案件总量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案件的公正、效率、效果指标以及综合评价指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一审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0.89和0.74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72%,同比上升了0.36个百分点;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2.39%,同比上升了1.35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和隐性超审限案件的清理力度,全市法院一年半到三年以内未结案件较上年同期下降42.95%,三年以上未结案件下降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