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路种豆”背后的政治生态

    泗洪的做法,很“不幸”地被媒体曝光,并迅速成为公共舆论的靶心和漩涡。而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泗洪”通过同样的方式,应付了上级的检查而相安无事呢?

从之前“经典”的“山体刷漆造绿”,到今天江苏泗洪的柏油马路上种黄豆,这些年来人们对于官场造假,几已接近审丑疲劳,见怪不怪。凡此种种之怪现象为什么能够屡屡上演?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利益的驱动,这里所谓的利益,当然包括经济利益的考量和政绩的考核等多个方面。

试想,如果不是媒体的曝光,“铺路种豆”就极有可能出现下面这样一个“多赢”的结局:上级下达“整改”要求,并到“种满黄豆”恢复耕种的现场验收,例行公事顺利通过。

地方政府通过“铺路种豆”蒙混过关,一是通过整改省去了修路所必须要经过的农转用土地审批程序,并节约了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高额征地成本。更为重要的是,等风头一过,黄豆苗一拔而净,路面的土一扫而光,作为“政绩”的大马路便可大摇大摆示人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何乐而不为呢?

泗洪事件是一个可供解剖的标本。其所反映出的是官场的一种生态性病症,或者说是一种潜规则。

就拿土地例行督察来说,可能很多地方政府应付检查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如果你不造假,你就可能通不过验收,关键是大家都在这么做,基层地方政府又有发展的强烈冲动,而新增土地指标有限,怎么办?先占了再说,等检查时再说。大家都是在这么做,但是都心照不宣,只做不说。有时候甚至成为一种本能式的反应。只不过泗洪的做法,很“不幸”地被媒体曝光,并迅速成为公共舆论的靶心和漩涡。而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泗洪”通过同样的方式,应付了上级的检查而相安无事呢?

官员们之所以敢如此大胆地造假,屡屡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成本太低,即便是东窗事发,到头来也无人担责。

因为类似“铺路种豆”式的造假,往往是冠以“发展经济”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即经常所言的“因公违法”,以公共利益的名义,给予了违法行为正义的理由和忘乎所以的胆量,从而让上级部门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较真吧,路都修起来了,真拆掉也确实可惜,而且浪费的也是纳税人的钱。默许和纵容吧,就会对土地执法产生莫大的负面效应,从而会使更多的地方效仿这种做法。在这样一个“因公违法”的恶性循环中,蚕食和消解掉的是公共政策的公信力。

可以说,“铺路种豆”不是官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最荒诞的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除了现场的造假,还包括各种统计数字的造假,这些年也是大行其道。

就在84日,30个省(区、市)均公布了当地上半年的地区生产总值,与往常一样,再次与全国的统计数字撞车,30个省的GDP之和超全国一成。为什么会高出这一成?这显然不仅是统计方法的问题,而是在上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再次产生了向数据“注水”的冲动。

美国统计专家达莱尔·哈夫在其所著的《统计数字会撒谎》一书中说,统计数字并不总是,或者说大多数时候总是不代表事物的真相。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在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这样一个理不清的官场生态中,统计数字不可信,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古人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上述这样一个非正常的官场生态中,结出“铺路种豆”这个苦果,也在情理之中。如何根治这种生态型病症?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欺上瞒下的问题?

笔者认为,这最终还得靠权力内部的合理制约和公民权利的外部监督。

关于权力内部的合理制约,政治学上有一个著名的“无赖假定原则”理论,即假定所有的官员都有可能成为“无赖”,并在进行制度设计的时候,建立可靠的预防机制,把他们发展成“无赖”的道路堵死。这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比如,地方政府官员权力分开与制衡,才能改变地方领导一手遮天,上可以欺骗中央,下可以隐瞒百姓的现状。比如,要提高欺上瞒下和造假的违法成本,增大对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杜绝所谓“因公违法”、法不责众等弊病。再比如,要切实改变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方式,从根源上消弭地方官员造假和欺上瞒下的原动力。

至于公民权利的外部监督,我认为在一个信息化时代,这已经不是问题,无论是媒体记者,还是公民个人,其实都可以很便捷地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和平台,来对官员欺上瞒下和造假等怪现象进行外部监督。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民意如何吸纳,对于来自外部的监督,公权力的监督力量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内与之形成良性互动,而不是官官相护,捂盖子,捂不住了就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走不出这个怪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恶性循环就不会停止,“铺路种豆”的荒诞剧也就不会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