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郭美美事件 应走出个案视角

我们可以从家庭教育、人格养成等各个角度去剖析郭美美的心理成因;我们还可以挖出甚至穷尽郭美美及其家庭更多的恶劣起底;然而,在跳出个案后,我们却又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郭美美符号化顺利传播的背后,我们都是输家。

3年前这个丫头的一场炫富,让有百年历史的红十字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和打击。郭美美真诚悔恨的录像曝光后,红会似乎借此而昭雪,然而我们却不由要思索一个问题——那就是红会的清白为何要依赖于郭美美自白?3年来红会宣传机构又做了些什么?这种3年前的雾里看花,到今日自揭谜底的倒叙方式,显然让人难以接受。

倘若说炫富只是一场小姑娘无知的卖弄,那“2.6亿赌债”事件的炮制就更像是一个毒妇的精心算计。但无论是先欠巨额赌债还是后找到了新靠山帮她还债,这些消息都成功占领了各网站的头条。从郭美美的“坏名声也是名声”的人生逻辑来说,各网站无形中成为了郭美美自我展示和“升值”的舞台。

干爹包养、慈善事业成为滋养渠道、背后有大人物、豪赌、炫富,这一系列的社会热议点都聚焦在了郭美美一人身上。准确地说,郭美美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各种社会问题的缩影,更是一个大众最想抨击的负面价值符号。在这个基础上,为满足大众臆想的攻击欲、满足道德审判的正义感、满足审丑的畸形眼球效应,幕后推手们成功炮制出了郭美美这一道对口菜肴。

遗憾的是,这种负面价值符号的需求,成为了郭美美之流获利的长期饭票,从现实角度来说反而印证了郭美美“坏名声也是名声”的座右铭。作为案例,芙蓉姐姐、干露露、干毛毛等无一不是在抨击中身价上升,在上升中越加出格,在出格中赚取更多眼球,如此传播的恶性循环,相关的负面效应对拜金、欲求暴富的年轻女孩来说,无疑树立了一个错误的价值导向标。

究其原因,在商业化和娱乐化主导的今天,不少媒体作为社会良知的责任已然蜕化,为获取点击率、眼球效应从而获得传播的优势,已然忽略了新闻真实性这一生命线,已然忽略了社会公序良俗的正确导向,直至在低俗、煽动与人格谋杀中遗忘了应具有的基本道德标准。

因此,解决之道从媒介角度来说,还要依赖于树立起媒介的行业道德标准,以社会良知的责任感建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及时准确地披露新闻真相,杜绝以讹传讹,摒弃眼球至上的运营理念。

从管理机制建设角度来看,对于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的负面价值观传播,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惩治力度,对于恶俗炒作的公司应予行政惩罚,对于追求负面效应的相关人物,应予以附条件、附期限的封杀举措。

需知,如果不能跳出郭美美的个案,不能对这种病态价值观符号化传播进行反思,下一个郭美美或许就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