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解依靠第三方 医患纠纷不难解
编者按
近年来,医患纠纷在各地频频出现,引发许多“医闹”“辱医”,甚至“杀医”等严重事件。同时,大量患者对医院不信任,医患之间,矛盾越发尖锐和突出……
迫于诉讼成本和在医疗专业知识上处于劣势,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往往采用“闹”的形式解决,甚至出现“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象。医患矛盾长期以来困扰着医患双方。对患方来说,再小的医疗事故落到自己头上也是挥之不去的伤害;对医方而言,因纠纷引起患者的过激行为已影响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在自行解决、行政解决和诉讼之外,如何建立一条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是解决医患矛盾激化的重要课题。
在这种背景下,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全国许多地方处理医患纠纷的主渠道。本报推出天津市和浙江省义乌市的做法,以窥斑见豹,愿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日臻成熟,为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体系书写浓重的一笔。
浙江义乌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助力医改
浙江义乌市出台政府令,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化解医患纠纷,契合了医院、患者和政府部门的多方意愿。这一探索能走多远,绕不开公信力的考量。
“砰”的一声,孙军猛拍桌子,朝对面坐着的医院方代表发火:“既然病情危重,为何不送重症监护室?没有医生照看?”他站起来颤抖着手指着对方:“你们即使给我几百万能买来我儿子吗?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讨个公道。”
调解员童伟建堆起笑脸走到孙军身边:“有话坐下来慢慢讲,不要动肝火,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这是一起医疗纠纷案的调解现场,10岁男童小浩在诊治过程中突然死亡。童伟建的身份是浙江省义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坐在死者亲属对面的两名院方代表一脸难堪。童伟建面对的是一场极其艰难的调解。
政府令引入第三方
童伟建退休前是义乌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之前当了14年乡镇卫生院院长。从医院院长到人民调解员的角色转换,他感到最大不同的是他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为院方说话,现在必须保持中立。面对随时激化的医患矛盾,他不知疲倦地居中斡旋。
2013年1月17日,10岁男童小浩的死,使医患矛盾激化。当童伟建赶到事发地点义乌市某医院时,医院行政办公走廊上、会议室、院长办公室里都站着死者亲属,声音嘈杂,哭声不断。
相似的场景在2010年前时常上演在义乌市的各家医院。
在这个外来人口超过150万的县级市,医患关系一度十分紧张。医务人员被打、医院被砸事件时有发生。患者亲属甚至在医院内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义乌市110每月都要接到各家医院二三十次医患纠纷报警电话。
当地最大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每年“医闹”事件20多起,最严重的一次长达两个多月。
发生医疗纠纷,“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已成潜规则。约8成患方选择与医院“私了”,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
在医患关系最紧张的2009年6月,义乌市卫生局局长王晖香称之为“黑色的6月”,“患者亲属披麻戴孝闯进了卫生局,到我办公室也闹过。有时我听到外面声音响就心惊,以为又有人来闹了。”
2010年6月1日,义乌市以政府令颁布《义乌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引入第三方调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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