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美高校反腐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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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高校反腐面面观
在西方的教育管理体制内,董事会是大学的核心领导决策机构,主持学校办学的大政方针,选出校长管理日常事务,并在学校内部组成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在校长主持下共同行使学校的学术事务管理。
□本社记者 周 頔
腐败问题,一直是困扰着世界各国社会健康发展的顽症毒瘤。它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与层级之中,就连肩负着传承、发展人类文明使命的高等院校也难以幸免。
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招生录取、经费管理、职称评定等方面,教职工利用职权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的案例时有发生。
“我国高校的发展建设时间相对较短,还未建立成形的反腐制度。”中央党校反腐专家林喆谈到,国外很多高校的办校时间都在百年以上,在不断跟随历史变迁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反腐败体系与经验,值得我国高校参考和借鉴。
完善的体制构架
美国联邦、州和大学三个层面,塑造了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相适应的反腐败架构。
“美国大学历来重视腐败问题,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教职工的腐败对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并形成了科学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曾经专门研究过美国高校的反腐制度建设问题。
他发现,美国的教育管理体系分为联邦层面、州层面和大学层面三级。通过三个层面,塑造了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相适应的反腐败架构。
在联邦层面上,美国在各个联邦教育部都设有总监察长办公室,负责审计教育部所管理项目的运行情况,保证项目的效益和公正,向教育部提供独立客观的工作协助。
该办公室对教育拨款资金的审计主要依靠州审计报告,每年会抽查42个学区的审计报告,那些在上一年度出现过腐败问题的单位,就是重点的审查对象。一旦发现教育部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浪费及滥用的行为,就进行彻查,然后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滥用的联邦政府教育经费,并对犯罪行为者进行起诉。
除了总检察长办公室,联邦教育部也设有9名全职道德专员。虽然他们对大学没有直接管理权,但在联邦资助项目中,会与大学廉政管理机构合作。
美国国会下设的独立非党派机构——美国政府督察总署,其工作职能也涵盖协助监督教育部学生奖助金、科研基金的资助情况、向教育部提出建议,并且直接向国会报告。
在州层面,每个州都设有道德办公室,负责本州公务人员的廉政管理。由于美国公立大学的教职工具有州公务员身份,故州政府对他们具有直接管理权。
美国宪法规定,教育管理权划归各州,州政府对大学进行实际管理。州政府下辖的高等教育委员会是各州公立高等教育的决策机构,它负责制订本州的高等教育规划、向州政府提出预算方案以及协调本州各高校间关系等。
州教育部设有高教部,主要通过组织学术研讨、教学质量监管、专业设置审查、办学标准评估等对公立大学进行管理。
州政府还内设有独立的伦理咨询委员会和公立拨款监察办公室,分别负责州内的伦理管理工作和监督、审计公立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如发现虚假使用或挪用资金,会责成学校及时纠正或退还。
在大学层面,一般大学内部都设有专门的廉政管理机构,廉政管理机构基本上是监审一体,即集行政监察、经济审计、权益保护和伦理教育于一体。
庄德水深入研究过美国康涅狄格大学的行政管理与反腐预防工作。他讲到,该学校设有审计、督导和伦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通过培训教育课程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伦理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培养遵守法律、道德规范行为的教职工;加强行政监察,协助学校领导分析学校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审计,确保学校资金正确运用且发挥最优化的效果。
科学的监管模式
“董事会主管的运营模式,保持高校管理与教学相对的独立性,避免了类似中国高校行政化的制度性腐败根基。”
“由于国外大学大多实行市场化运营,无论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以董事会制度作为学校运营管理的核心制度,所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行政化体制带来的贪腐问题。”林喆的女儿从本科阶段就开始在英国求学,使得林喆有机会走访了12所英国高校,了解到西方高校的管理运营模式。
给林喆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董事会与学术委员会并行的“两会式”管理模式。
“董事会主管的运营模式,保持高校管理与教学相对的独立性,避免了类似我国高校行政化的制度性腐败根基。”
在西方的教育管理体制内,董事会是大学的核心领导决策机构,主持学校办学的大政方针,选出校长管理日常事务,并在学校内部组成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在校长主持下共同行使学校的学术事务管理。
私立大学的董事会成员来自广泛的社会阶层,财团、基金会、大公司和校友是它的最主要的成员来源。公立大学的董事会成员则由政府任命或由公众选举担任。
学术委员会则由学校二级院的院长、资深教授、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主管学校的学术性事务。有关各类教学、科研的问题都需要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定。这样在保证学术水平的同时,也加强了学术管理的独立性。
“大学的招生是由学术委员会一起决定的,单一的老师并不能在其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而且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选定并不与行政级别挂钩,甚至还有学生代表参与,所以能够最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进行科学决策。”
女儿在英国申请硕士研究生的过程中,林喆深切感受到了英国高校的公正和透明,成绩公示制度、招生选拔集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化保障,预防了人治因素影响公平公正,也促成了英国几百年来高等教育的长盛不衰。
林喆谈到的招生问题,也是历来高校腐败的重点领域。除了设立必要的监管机构和部门、接受来自政府、国会议会的检查、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伦理道德教育以外,社会外部发达的监督力量,也是促成西方教育廉洁公正的重要因素。
《华尔街时报》记者丹尼尔·戈尔登就因为报道美国高校“入学黑幕”,批评质疑美国大学招生的“世袭制”,而获得了第88届普利策新闻奖深度报道奖。
随后,他又出版了《入学的价格:美国统治阶级如何挤进名校,而谁又被挡在了大门外》,引起了当时美国社会的极大反响。
这个报道也得到了时任美国总统布什的回应。布什提出,美国的大学应该取消这种“世袭”偏好。“我认为这(录取新生)应该根据他们的能力水平。”尽管布什自己就曾是一个耶鲁大学的“世袭”学生,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
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
美国公立大学重视学校管理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要求他们公开必要的利益关系,同时重视内部举报机制的作用。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西方国家的高校十分重视伦理立法层面的反腐败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伦理法规,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伦理立法体系。这些伦理立法,一部分是对州政府相关伦理法律的细化和应用,另一部分是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的。
比如美国康涅狄格州立大学制定了《康涅狄格州立大学伦理声明》《康涅狄格州州立大学教职工行为规范》《处理工作中亲属关系的规定》以及《为公共实体或私人实体开展咨询或研究工作的规定》。
规定不仅明文规定“教职工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工资薪酬以外的任何私利”,也在教职工及其亲属的行为规范上做出了具体要求。
“不得接受游说者的任何礼物;不得接受超过100美元的礼物;亲属之间不得形成上下级关系、不得向亲朋好友透露与工作有关的内部信息;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学校办公设备办私事;在职期间不得接受有损其独立判断的或与本校有经济往来公司的其他就业机会;任何一位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准与第三方签署任何兼职和咨询协议……”
除了运用检察制度、法规条例的方式来约束教职工行为以外,西方大学浓厚的人文主义精神和健全的伦理培训制度,也是高校反腐败的重要阵地。良好的伦理培训教育可以培养教职工的自律意识和伦理观念。
伦理培训教育的出发点在于预防,通过日常培训教育帮助教职工认识腐败等违规行为的性质,避免因认识不清或思想疏忽而造成大的错误行为。
美国大学的伦理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州政府新颁布的伦理法律法规内容、学校对州立法的相关解释和新制定的规章制度,还有具体的伦理教育课程。
康涅狄格大学开发了专门的网上教育课程系统,把州伦理法律法规、学校伦理法律法规、科研管理规定、人事管理规定等制作成生动活泼的短课,并加以实情案例讲解。为了提高教职工的学习兴趣,学校从教职工的角度来设计这些网上课程,力求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的统一,使课程学起来轻松愉悦。网上教育总学时一般为80节课,每天开放12小时。
除以上这些举措之外,美国公立大学重视学校管理人员的财产申报制度,要求他们公开必要的利益关系;重视内部举报机制的作用,规定管理人员发现下属或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为而不报告的,将要承担法律责任等。
谈到国外高校反腐预防工作的深入人心,林喆回忆起了2012年到加拿大开国际研讨会的时候经历的故事。
会议主办方加拿大UBC大学的齐慕思教授,是林喆的老朋友,他曾经来中国做调研时得到了林喆的大力帮助。他在研讨会结束的时候,向在场嘉宾介绍:“林喆是我多年的好朋友,今晚我要请她一起吃饭,在场的朋友有愿意来的可以一起来。”
结果,本来是一个朋友相聚的私人宴请,却来了很多他们并不熟识的会议代表。林喆回忆说,那是她去加拿大吃得最好的一顿饭,所有人的总额消费有一千多加元,这对一个年轻的学者来说也是笔不小的开销。
结账的时候,林喆发现齐慕思是以个人名义付的款,没有开发票。这让林喆在心里十分惊讶和佩服。作为会议主办方,来宾又多是会议代表,他完全可以通过会议公费进行报销,但齐慕思并没有这样做。
在会议结束之后,齐慕思派人开车送林喆回到住地,司机告诉林喆,齐慕思的家就在目的地附近,不过因为是会议的公务用车,他宁可选择自己走回去也不能搭顺风车。
林喆认为,齐慕思的个人买单、不搭公车的行为,背后影射的不仅仅是西方高校完备的反腐监察体制,更反映了廉洁公正的意识已经深入到每个高校工作者的心里,作为一种习惯,被持续地发扬和传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