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寒暑假,预防未成年人伤害事件
假期是孩子们的轻松时刻,家长们也愿意给孩子更多的自由空间。与此同时,寒暑假期间也是家长、学校对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的薄弱期,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也屡屡发生。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汇总近3年来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发现,此类案件多集中在寒暑假期,占案件总数的31%,其中财产类受侵害案件占总数的71%。
朝阳区法院青少年法庭法官付光鹏表示,暑假期间青少年活动范围扩大,他们受侵害的几率也在增加。“假期里孩子们的家长更要多加注意。”
意识薄弱 地点集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长对孩子的财物给予变得更加宽松,加之青少年较强的猎奇心理,导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出行时携带较多的现金和昂贵的电子设备。
“这是隐患。”付光鹏对记者说,由于青少年心智发育还不成熟,往往对侵害行为没有概念和意识。这常常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在公交车和地铁上,经常会看到青少年用高档手机听音乐,买东西时随意拿出钱包和大额钞票。青少年往往对此没有防范意识,财物丢失被劫后才悔不当初。”
在假期里,青少年的活动范围扩大,甚至会去网吧、酒吧等场所,犯罪分子多借此机会实施盗窃、抢劫等行为。付光鹏告诉本社记者,在娱乐场所中,犯罪分子向未成年人索取钱财不成进而伤害人身的事情时有发生。
另外,暑假期间也是旅游的好时节,孩子们在暑假期间会选择结伴出游,并且从经济方面考虑,青少年选择出游的地点相对较偏远。此类区域生活成本低,外来人口集中,居住人员混杂,社会管理薄弱,并且房屋多为平房、大杂院,缺乏必要的安全和防范设施,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较好的屏障,需要家长们多加防范。
轻信于人 监管不力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他们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未成年人处于成长发育的青春期,对接触社会持开放态度,而假期空闲时间较多,青少年结交社会闲杂人员的机会也随之增多,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
“很多都是熟人作案。”付光鹏说,特别是未成年少女被性侵害案件,作案人常常都是所谓的“朋友”。
有的未成年人盲目跟从陌生人一起吃喝玩乐,或是通过QQ、微信等与陌生人交友并见面,由于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明显不足,极易受到犯罪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被害人来自外来务工家庭。经法院调研发现,外来务工家庭父母对子女不健全的监护模式,导致其子女更易遭受犯罪侵害。
付光鹏认为,此类父母因生活或工作所迫,对子女缺乏关心和沟通,对未成年人子女外出活动、安全状况等不闻不问。而在假期,家长对孩子的监管更加放松,孩子们更加“自由”的同时,危险也随之加大。这种“放养”模式其实是父母对监护责任的放弃。
另外,“隔代带养”和“候鸟现象”的孩子也很容易受到伤害。很多父母将孩子托付给老人看管照顾。由于身体原因,老人往往心有余力不足,加之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孩子易受侵害。
有些未成年人平时在老家上学,假期被接到在京务工的父母身边,父母因精力有限,面对复杂的环境,往往对孩子不能进行有效的监护,这也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三方努力 快乐度假
针对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特点,付光鹏法官提出了相关建议。
他告诉记者,未成年人假期自由活动时间较多,外出游玩时,要避免时间太晚或地点偏僻的场所,远离网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不要随身携带大量钱财,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付光鹏强调,未成年人如遇不法分子抢劫、勒索钱财,要保持冷静。如果可能的话,尽量记住犯罪分子诸如身高、体型、口音等特征,以便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另外,付光鹏还建议家长及监护人在假期中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增强责任心,不留监护空白。
“广大家长在假期要切实负起监护责任,要多跟子女进行沟通,了解孩子外出活动情况,尽量避免孩子出入酒吧、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孩子行为异常时应多留意,多询问,及时发现问题。同时,针对外来务工家庭居住环境复杂、管理薄弱的现状,家长应尽量避免将子女置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切不可因自己一时大意给孩子带来不可弥补的身心创伤。”
从外部大环境来讲,付光鹏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假期中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外来人员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大杂院、出租房等案件高发地的安全巡查。严格出租房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场所要完善安全设施,增加监控设备等。
此外,对营业性网吧、酒吧、迪厅等场所的监管,更应该加强。这些场所一方面需遵守不对未成年人开放的准则,另一方也要加强对违法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相关娱乐场所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防线。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健康的环境中度过快乐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