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贿人揭深圳环保“蝇贪”内幕
“收你钱财可给你关照”
今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查处环保系统受贿案9件9人,目前正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诉。3000元、5000元的红包随手就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广开绿灯……基层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官虽不大却有着足以扼住企业咽喉的权力。办案检察官称此类“蝇贪”现象不容小视。
环保部门在很多市民眼中可能是个“冷衙门”,然而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仅2014年上半年深圳检察机关就查处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受贿案9件9人,其中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7人、南山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2人。目前,该9名人员正陆续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其中2人已被提起公诉。
一位办案检察官用“蝇贪”来形容这些涉案人员。
环保官员成污染企业的保护伞
作为一家负责污水处理的运营商,某环保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袁某,需要长期和基层环保部门打交道。用他的话说,“必须和他们搞好关系,并希望他们对我的污水运营项目和我负责的污染企业关照一下。”而正是这种“搞好关系”,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中,7名工作人员均被袁某的“银弹”击中。
同样的是,辖区内多家污水处理运营商、污染企业等,都要仰仗基层环保部门的“高抬贵手”。记者获悉,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有时候抬手的“动作”都让人震惊。
如2013年11月底,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张某在执法大检查时,采集了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排水口水质样品,准备送去检测。该公司负责人即打电话过来,明确说其公司的水质“不达标”,希望张某帮忙“处理”一下采集的水样。张某心领神会,于是将放在执法车上的该公司水质样品瓶内的大部分水样倒掉,并加满矿泉水。后经检测,该公司的水样顺利“达标”。
如果样品已被送进了检测站,他们依然有办法。如2012年5月某公司运营的一个项目的水样被采集送进了检测站,该公司经过自己化验发现指标超标,于是公司负责人赶紧打电话给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下属环境监测站的站长李某,李某则直接去了样品保管室,用自来水稀释送来检测的样品,确保样品检测“达标”。
还有为他人删改笔录的,如2013年中秋前,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其增设的工艺违反了环保规定。检查完的第二天,该公司总经理即找到执法员梁某,希望能在检查笔录中给予关照。执法员梁某马上答应,并在检查笔录中删除了关键字眼。
一位办案检察官对此很有感慨地说:“这些基层工作人员,本应肩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使命,被‘银弹’击中后却成了那些不良企业的代言人。”
造成的污染由纳税人“埋单”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办案情况看,一些涉案人员在自己的权力空间内,将“收你钱财给你关照”的潜规则运用得很娴熟。
“关照”与“不关照”,差别很大。一位行贿人多次给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的工作人员送上好处费,其坦言:“在现场监测中如果发现我公司运营的项目有问题,他们会在现场向我提出,我会立刻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如果不是对我关照的话,他们也可以按照规定制作笔录,向我公司直接开出罚款单。”
有些污染企业长期存在各类违规行为,正如一位行贿人供认“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卡我”,于是“送钱”与“没送钱”、执法人员的“关照”与“不关照”,便成了一道选择题。
如某工程公司在施工中,因违规超时施工,被南山区环保与水务局执法员李某多次下令整改,该工程公司董事长罗某约李某吃饭,李某则暗示要他给红包。“我们工程中确实有超时施工等违规行为,工地如果不超时施工就赶不上工程进度,没送钱的时候他经常给我们发整改通知书,影响我的工程进度;给他送钱之后,工地就能在晚上超时施工,也没有被开罚单处罚了。”对此,李某也如实供述称,“我在他违规施工的时候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万一有人投诉他,我可以先打电话告诉他赶快停止施工,这样他就不会被查到了。”
对个别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而言,到这些污染企业多查几次、少查几次,有时都成了一种隐形的权力。正如多名行贿人所言,“给他送钱,希望他关照一下,减少对我公司一些排污问题的查处”“送钱后,执法员就没有经常来查厂了”等等。南山区环保与水务局执法员李某也供认:“他们请我去澳门玩,是希望和我搞好关系,免除或减少对他们公司环保问题的查处。”
在个别基层执法人员眼中,“收你钱财可给你关照”便成了与企业之间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甚至有的工作人员之间还会为此互相“打招呼”。在这种所谓的“潜规则”之下,部分污染企业与执法人员似乎达成了一种“双赢”的局面。那么,受害者呢?
污水、废气、噪音……环境污染看似没有明确的受害人,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尤其是那些生活在污染企业周边的群众。
这种“潜规则”之下个别环保执法人员的疏于职守,导致了环境污染大问题在继续蔓延,而其后果,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用纳税人的钱来“埋单”,且治理起来相当困难。
节日成行贿腐败高发期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9名被查处的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无一例外都存在过年过节收受辖区内多家企业红包礼品的情况,“少则价值一两千,多则上万元。”
如宝安区环境保护与水务局执法员梁某,在检察官面前竹筒倒豆子似的供认,仅2013年中秋节前那几天,“某公司老板黄某请我吃饭并给我送了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有3000元,某公司总经理杜某到我办公室送给我一个装有5000元人民币的白色信封,某公司老板梁某请我吃饭,并送我一个装有3000元港币的信封,某公司老板邝某请我吃饭,并送我2000元人民币,某公司总经理袁某在我家附近,给我送了一个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信封……”由于次数偏多加上人员流动等,造成有的细节办案人员都难以核实。
除现金外,还有各类礼品。如梁某供认,其2013年中秋和2014年春节先后收受了两台iphone手机,一台给了老婆用,一台放在那里还没打开。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环境监督科副科长谭某,作为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供认其在过年过节时除收受辖区内企业的现金外,还多次收受了购物卡、名酒等。
“辖区这些企业为了得到他们关照并维持这种良好关系,常把传统节日作为一个人情往来联络感情的时间点,在送礼的和收礼的看来,似乎是送得理直气壮,收得心安理得。”办案检察官对此分析说,“殊不知这就是一种利益的互换,就是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这些涉案人员,甚至在十八大以后全国上下高压反腐氛围中,过年过节还敢如此收受红包,这种风气真的该狠狠地刹一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