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法律擦边球知多少

   近日,中国银行疑利用旗下业务“洗黑钱”事件,将众人目光聚焦在银行的行为是否打了法律擦边球。纵观近几年的新闻报道不难发现,几乎每年媒体都会爆出几起银行打法律擦边球的事件。多位律师均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在银行业务中比较常见。

  

中行“洗黑钱”疑云

  79日,央视新闻频道在当日上午播出的《新闻直播间》栏目中曝光称,中国银行开设一款名为“优汇通”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嫌“洗黑钱”,可以为客户无限换汇,规避外汇局有关限制,并且还可以直接打到国外账户。而按照我国外汇管理规定,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换汇5万美元。

  在当天的节目中,银行工作人员自称优汇通业务是一种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是国内换汇,而是绕开国家外管局的监管,利用银行国外分支机构换汇,他们认为这只是在灰色地带打擦边球。

  报道一出,社会一片哗然。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支持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随即,被舆论推上风口浪尖的中国银行在当天下午通过官网和微博对央视的报道进行回应,称“优汇通”是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汇报,在试点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在符合监管原则的前提下,先行先试的业务。坚称“地下钱庄”和“洗黑钱”情况与事实不符,并于同日通过新华网作出回应,称报道与事实有出入、理解上有偏差。

  尽管中国银行及时发布公告并出面澄清相关问题,但不少律师学者仍认为,这种行为在打法律和制度的擦边球。有专家表示,跨境人民币结算并不允许个人投资移民,银行绕开监管,实现超额汇兑,已经涉嫌违法。

  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伟日前对媒体说:“现在令人疑惑的是,为什么个人能通过跨境购售人民币方式,把人民币资产直接转移到海外去,他一定涉及中资银行在海外清算行做了一个配合,这已经是违反现有外汇法律法规制度的根本问题。”

  北京市国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小建则认为:“虽然优汇通存在利用制度漏洞的可能性,但仍然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它到底合法还是非法。但是就此看来,在外汇监管还没有完全放松的情况下,显然中国银行的优汇通创新、变革、业务设计过于激进,不过这只能算是产品的创新。”

 

银行频打法律擦边球

  近年来,关乎国民经济的银行业在经营中频频被爆出打法律擦边球行为。林小建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是指法律没有做出详细的禁止性规定,但某行为与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相违背的一类情况。在银行业内,此类行为还是比较多的。”

  20144月,国内媒体爆出河南省郑州市市民王先生在银行办理房贷时,被要求需先买1万元保险的事。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办理房贷搭售保险、理财产品在郑州并非个例。

  关于银行搭售产品,浦发银行负责信贷业务的赵经理对记者坦言:“目前买理财和保险批房贷成了潜规则,信贷额度紧张,银行房贷规模紧张,有的银行为了盘活资金,要求贷款者购买理财产品,这种现象在多家银行中都存在。”

  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京宝则表示:“银行房贷捆绑搭售的做法,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合同法》对‘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合同,规定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但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愿意这样做。因为你一旦能够成功举证,说明你能够拿出银行让你签两个合同的证据(房贷合同、理财合同)。这就相当于你接受了银行的搭售行为,可以尽快放款。这种牵涉到个人利益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不了了之。”

  林小建在接受采访时,为记者总结了目前最为突出的两类银行打法律擦边球的行为。

  第一类是:高收益理财产品泛滥,变相吸储。他告诉记者:“高收益理财产品已经到了非常普遍的程度,虽然国家没有明令禁止,但对理财产品的监管、去处、用途不加区分,变相吸储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

  林小建认为,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很大,收益远远高于存款。每年年末或年中,银行会推出一些收益比较高的理财产品,有一部分银行就通过理财产品变相吸储。收益利息高,放贷的利息也高,在当前利率没有放开监管的情况下,应当进行相关的管理,否则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成本。

  “虽然收益率高对老百姓来说是有利的,但不应该是无序的,应该制定一个普遍的大家都适应的规则。此外,理财资金的用途是什么,它有没有按照合同标明的用途加以使用,这一点应该加强监管。总之,在利率没有放开的情况下,银行利用理财产品变相吸储,实质上是违反我国相关规定的。”林小建说。

  第二类是:银行违规发放消费贷,专款没有实现专用。林小建表示:“现在银行允许发放100万以下的消费贷,实际上有很多消费贷资金都回流到消费者手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商家手上。”

  林小建解释道:“例如,家中有10套房子,用这10套房子直接向银行贷款是很难的,因为没有名目。但如果称自己想买一幅字画,需1个亿,向银行提出申请,将这10套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让你提供担保,接着银行将1个亿的资金直接打给卖画的人。卖画的人再把钱给你,这就是消费贷。实际上,画并没有成交,钱从卖画人那里又回到你的手上。”

  林小建认为,在消费贷和经营贷方面,国家对资金的用途、使用方面监管得并不是很严,现在还有很多相关的造假行为。

  “应该让市场作为一双无形的手,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如果一个行为是企业内部行为,我们就不要去干预它、给它上纲上线。而对于利率、汇率监管这块,虽然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但应当在适度合理的状态下对其进行改革。我们应当允许这种行为。虽然此次中行这种做法不利于我们的外汇管制,但资本项目放开、外汇监管放松是一个方向。”林小建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