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缔造了美国宪法

胡晓进谈《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纪美国的律师与法学院》之一

  近日,由胡晓进撰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纪美国的律师与法学院》登上了各大图书网站的新书推荐榜。714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了本书的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晓进,他从创作者的角度解读美国的律师及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晓进师从已故的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导师任东来。在他看来,任老师对案例历史的研究非常透彻,并且以故事讲述历史的方式独树一帜,这使他萌生了效仿恩师书写历史的想法。

 “老师的案例故事已经讲了很多,法官也有人讲过了,因此,我就想到美国这样的法治国家有一个最关键又非常重要的角色——律师。”胡晓进说。

  在这本书的开篇,胡晓进在代前言中写道:“19世纪的美国律师,自始至终都是美国法学教育的灵魂。”他认为,美国是法律人统治的国度。19世纪的美国,律师建立了最初的法学院,法学院培养了新一代的律师,新一代的律师又成为美国自由的中流砥柱。

   

法律夜校红火

  “美国总统很多出身于律师一职,议员更是如此,法官更是百分之百律师出身,这很关键。但是相比20世纪来说,在19世纪,律师的来源非常多元化。”胡晓进认为,获得律师资格,成为法官,这个是法律职业共同体基础,律师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培训基础,一环套一环。

  他说,当时的律师培养方法有自学、学徒、法律学校、大学招生等等。还有许多女性、黑人都想成为律师,但数量比较少。还有一些法律夜校,是一种供白天上班的人晚上来学习的职业培训。

  “当时夜校开办得非常红火,政府雇员、一些有追求的人士都会选择去读法律夜校。这非常有趣,但没能在书中体现非常遗憾。”胡晓进说,“那个时候,更多的是一种自我生长,并没有相关规划,只是律师培养律师的一种模式。” 

  被誉为美国民主之父的杰斐逊曾跟随乔治·威思学习法律,前后长达5年,然后进入殖民地议会,成为大陆会议代表。在去费城参加一次大陆会议时,杰斐逊撰写了一份《英属北美权利概观》,认为殖民地自由人民的权利源于自然法则,而非国王的恩赐。这种思想在《独立宣言》中得到发扬。

  “《独立宣言》上签名的50多人,有30人是律师或者法官出身。与之相似的,在1978年宪法上签字的‘建国之父’们,也多半出身于律师或者法官。毫不夸张地说,律师缔造了美国宪法,宪法成就了美国自由。”胡晓进说。

 

律师维护了美国的自由

  胡晓进认为,任何自由的国家,都是法治国家;每个法治的国家,都离不开律师和培养律师的法学院。美国人的自由,是律师型政治家在继承。

  詹姆斯·麦迪逊虽然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但是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他的发言次数并非最多。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律师詹姆斯·威尔逊发言多达160余次,不但参与制定了美国宪法,还参与解释和传授美国宪法。

  胡晓进介绍道:“他是美国法院最早的一批大法官,留下了几份颇有影响的判决书,为后来的法院和法官多次引用。”

  胡晓进认为,在19世纪的美国,最能象征自由的,当然首推自由女神像。“1886年,参加这座铜像揭幕仪式的时任美国总统格罗弗·克利夫兰就是律师出身。他在内战前后曾在纽约州布法罗等地执业,成绩出色,赢得了业界好评。”

  但是,与美国总统林肯的自学成才不同的是,克利夫兰在成为律师之前,曾在律师事务所当过一段时间的学徒,他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来自老律师的传授与训练。

  “实际上,19世纪的美国,很大一部分律师都是法律学徒出身。只是到了内战以后,美国大学逐渐专业化之后,法学院才渐渐多起来。”胡晓进说。

  下期将继续连载胡晓进谈《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纪美国的律师与法学院》之二:美国法学院:由律师来培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