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吴法天”不满微博侵权
微博红人“吴法天”认为微博博主吴虹飞发了侮辱自己的微博,新浪微博管理员不顾自己的投诉拒不删除该微博,因此将吴虹飞、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7月7日上午9点,微博红人“吴法天”(本名吴丹红)起诉吴虹飞、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吴丹红诉称,2013年10月2日,吴虹飞的实名微博账号发了一条明确指向“吴法天”的微博,该条微博具有侮辱性。吴丹红向新浪微博管理员举报,但管理员认为该微博并不违规未予处理,该微博在数小时内被转发两千次以上。随后,吴丹红在新浪网发帖质疑微博管理员,但发帖5次都被删除,且被微博管理员禁言48小时。
吴丹红认为,被告吴虹飞的微博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二被告不分是非、不讲道德底线,违背公序良俗,以上述方式处理侵权微博言论,任由吴虹飞针对其名誉侵权后果扩大。
吴丹红因此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就其名誉侵权行为共同在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体及北京发行的平面媒体上向其赔礼道歉,三被告连带赔偿1万元。
7日上午庭审时,法庭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三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不具有主观恶意进行了重点说明。庭审后,法庭未当庭宣判,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就职于北京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