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陕西省司法厅

    近年来,陕西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需求和权益诉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服务新思路,出台新措施,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陕西省司法厅坚持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紧密结合,创新普法宣传,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抓住农民工输出和返乡的重要节点,为农民工送上《农民工必备法律常识读本》、法律援助宣传单、明白卡等,使每个外出务工的农民工都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为每个行政村培训35名“法律明白人”,通过他们向农民工传授法律知识。应用电视节目、微电影、文艺说唱、“文化街(墙)”、谜语灯会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把法制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用工企业、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的场所,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

    创新法律服务,为农民工工作保驾护航。充分发挥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为各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出台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构建善待员工、互利双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农民工专项公证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公证服务。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服务渠道,深入农民工聚集地设立联系点、咨询点,在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方便农民工及时获取法律服务。

    强化法律援助,健全组织网络,依托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等设立工作站点,使农民工能快速便捷地申请法律援助。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性服务机构——陕西律师农民工维权工作总站,下设17个分站,发展律师志愿者700余名,为农民工提供专业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免除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经常性开展“法律援助三秦行”“法律援助志愿者走基层”等活动,把法律援助送到农民工身边。

    加大人民调解力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将把农民工纠纷纳入“大调解”格局。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建劳动争议调委会71个,配备调解员359名。每年“春节”、暑期等涉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或用工开始前后,都组织基层调解组织认真排查化解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正常有序的用工秩序。仅2013年,全省共调解农民工矛盾纠纷24833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