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带风”背后的美国贪腐

 政要子女利用其父母影响力为供职公司谋利,当政者利用职权为提供竞选资金者安排政府要职、制定有利于其公司发展的政策等,是美国“裙带腐败”的重要特征。

据《人民日报》527日报道,乌克兰最大私有天然气公司布里斯马公司5月中旬在其网站上宣布,任命美国副总统拜登次子亨特为公司董事,主管法律事务并为公司与国际组织的事务提供支持。此前,美国国务卿克里继子的大学室友也加入了该公司董事会。

该消息一出,美国国内舆论便开始指责这样的裙带关系。白宫回应称,亨特的行为仅代表个人,拜登发言人也强调,拜登本人并未支持任何特定公司,与布里斯马公司没有关联。然而,拜登在20144月访问乌克兰时表示,美国将支持乌克兰提高天然气产量,并将提供“一揽子援助计划”,而据美国《国会山报》报道,布里斯马公司则是美方援助计划的直接受益者。

  

政要子女的裙带生意经

美国总统或州长亲属担任一些公司的要职,总统子女和某财团大亨的子女联姻,这样的新闻常见于报端,亨特并不是特例。

据新华网报道,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独生女儿切尔西·克林顿嫁给了投资银行家马克·梅兹文斯基。梅兹文斯基曾就职于高盛集团宏观和自营交易部门,2011年底加入了他两位高盛同事开办的对冲基金“3G资本”。梅兹文斯基的父母是克林顿夫妇的老友,其父亲爱德华·梅兹文斯基是美国爱荷华州前众议员,母亲是宾夕法尼亚州前众议员。

无独有偶,据《新京报》报道,小布什的女儿詹娜的丈夫亨利·黑格曾担任美国商务部做能源和经济政策的顾问,直接汇报给部长。2011年,亨利加盟了著名的私募基金KKR,在能源和基础建设部门负责客户和伙伴关系。

美国“官二代”利用父辈的资源为公司牟利的情况并不鲜见。环球网525日援引《广州日报》报道称,一个名叫卡伦·韦尔顿的女孩,没有“说客职业证书”,却在2004年与人合伙创办了游说公司“北美咨询解答”。

该公司成立仅1年多,手头合同就达到了100万美元。原来她的父亲、美国共和党资深议员科特·韦尔顿手上掌控着600亿美元军购费的审批权,并且在能源政策上有很大发言权。而卡伦的一个重要客户是俄罗斯“伊特拉”国际能源公司,该公司为获得美国能源开发项目,聘请卡伦的公司进行公关,每年支付50万美元。

《经济学人》20143月发布的“全球裙带资本主义指数”显示,美国排名第17位,比起2007年的第12位明显下降。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表示,企业邀请公务员担任公司董事,实为公务员的职位所吸引,目的在于为以后获利提供便利。企业让公务员的亲属在自己公司担任要职,也是看中了官员本身的职务,算是“变相贿赂”。

其实,美国早在1978年改革后的最新文官制度中就曾明文规定:公务员任何时候不得参与私人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利用职权搞特殊买卖或者为家属从事的经济活动提供方便或者施加影响。

对此,美国法律对离退休的政府官员也有一定限制。美国国会1988年通过的《从政道德法》规定,国会议员离任后,一年内不得向任何国会任何议员或者工作人员游说;国会的工作人员在一年之内不得同曾为之工作过的议员及其工作人员接触;联邦雇员若亲自处理或者很大程度卷入过某个问题,则终生不得就这个问题游说。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看来,美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程度较高,加上透明公开的制度和强大的媒体监督,腐败问题并不严重。他表示,亨特在乌克兰天然气公司的任职是否是“裙带腐败”还需要进行一系列审查来认定。比如审查拜登对此是否施加影响、公司是否按照招聘政策和流程录用亨特,拜登的政府政策是否直接让该公司受益。

林喆称,除了立法反腐,美国也善于利用道德约束官员。美国的“政府道德办公室”,其职能之一就是对政府官员进行教育,确保他们理解并执行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解答联邦官员有关法律和准则的大量疑问。该机构的另一个职能是执行《政府道德法》所要求的官员财产申报,若延期或者不报者都会有惩治。另外,美国一旦发现跨国腐败问题,也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政治献金的“合法外衣”

《人民日报》528日报道称,据美国非营利性机构“公共廉正中心”统计,截至201310月底,在新任命的美国驻外大使中,30%为总统竞选捐助人,而职业外交官的比例为45%。职业外交官多被派往条件艰苦的地区,为奥巴马竞选至少筹得1760万美元的25名捐助人,大多被派往条件优越的西欧国家。

任建明称,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美国的反腐困境也与其政治体制紧密相关。在西方的政治竞选制度下,“政党分肥”现象普遍存在。当政者一般都会按照贡献大小原则给予政治献金者回报。召入内阁、派驻条件优越的国家任大使,制订有利于财团的政策等成为当政者给予政治献金者主要的回报方式。

“政治献金问题是根深蒂固的。”任建明认为,贿赂和献金往往难以区分,很多时候政治献金非常接近贿赂,因为献金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政治和利益操纵。

美国“公共廉正中心”针对政治献金现象提供具体案例称,芝加哥投资银行家路易斯·苏斯曼曾为奥巴马募得30万美元竞选资金,20097月,在没有任何外交工作的背景下,他被任命为驻英国大使。经营绿色能源的企业家史蒂文·威斯特利为奥巴马竞选募集了50万美元资金,其名下4家公司陆续从美国能源部获得了5亿美元的贷款和补助金。

据新华网2002111日报道,美国安龙能源公司通过将债务放到合作伙伴的账上,掩盖其财务问题,将2008年至2012年的盈利多报了5.86亿美元。安龙公司2001年底曾经打电话给财政部,要求政府对银行进行干预,帮助其摆脱破产命运。而安龙前总裁肯尼思·莱一直是美国总统小布什重要的支持者和慷慨的赞助人,从1993年到案发前,安龙对小布什的政治献金近两百万美元。

另据美国政治捐款监督机构“回应政治中心”披露,在2000年大选中,安龙公司为71位时任参议员和188位众议员提供过“政治献金”,捐助总额达到245.1万美元。

林喆认为,美国反腐的最大阻力在于政治献金。在美国法律中可以找到对政治献金的相关规定。如美国两党竞选改革法规定,在每次选举中,个人对一位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000美元,年度捐款总额为3.75万美元;每年向一个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向一个政党全国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2.5万美元。

在美国,企业或工会是被禁止直接出资帮助国会议员候选人和总统候选人进行竞选的,但他们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和个体资助集团为政党发展募集资金,其数额不受限制。按照规定,这些资金只能用于为政党及其各级组织动员拉选票,但实际上也是其组织或政党的候选人的竞选费用,即最终受益者依然是个人。

其实,美国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廉政法规体系。《政府阳光法案》用于规范行政行为和公务人员日常行为,《政府廉政法案》用于规范反腐机构职能和权限,《联邦反腐败行为法》则对惩治腐败做出了具体规定。

另外,为了形成约束官员行为的机制,美国还成立了政府道德署(英文简称OGE)。虽然该署曝光率很低,但据说它在预防腐败方面成效显著,其一年一度的联邦行政官员财产审核,更是被视为对官员的廉政测试,其通过与否,决定着官员的去留。该机构在反腐中卓有成效,因此有人称之为“制约腐败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