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守真诚服务 维护群众利益
——记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局长傅小春
他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他一直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维护基层稳定,在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中,他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敢于直面困难,做到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在司法战线上奋斗了25个春秋,自任职以来所获得的各种表彰不计其数,他就是现任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局长傅小春。
上世纪70年代,傅小春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89年毕业于清溪中学,其后开始进入司法部门工作,至今已经25个年头。他常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挂在嘴边,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切实为群众办事。多年来,经他调解的案例已近3000余宗,多宗案件达到省特级标准。
清溪司法分局副局长黄旭光介绍说,傅小春在2011年6月获得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的东莞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8月,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2012年2月,获得中共东莞市委政法委员会及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优秀调解员”称号;2013年5月,获得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全省人民调解能手”称号;2014年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真诚沟通 化解大案
傅小春常说,“遇到大案就要尽量在人道上、法律上让每位受害者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且一定要反应快,处理及时,要不然事情就有可能会扩大。”在工作中,傅小春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为政府保驾护航,为群众排忧解难,每件案子都全心投入,在困难面前从不推脱。
2009年11月19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发生一起外地牌照小轿车与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导致6名外地乘客及司机死亡。“11·19”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20多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一度聚集在清溪电视台门口,打算拉横幅表达诉求。傅小春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解,他始终坚持以情待人,耐心做好劝导工作,急其所急、想其所想,真诚地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并协助家属申请法援,向法院提起诉讼。他积极与法官联络,第一时间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到广东湛江、深圳等地查封了被告的20多辆货车,确保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得,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稳定了家属的情绪。
为了减轻死者家属的经济负担,傅小春积极协调政府为他们提供返乡的路费救济,解决燃眉之急。经过多次劝导,死者家属终于接受安排,同时感谢清溪政府的关怀,在领取路费后全部返回家乡。
最终,双方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了赔偿问题,受援人在最短时间内领取到赔偿金,既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心系百姓 真诚服务
“办事这么认真,事事都想到咱老百姓的利益,我们还有啥不满意的呢?”当地群众这样称赞傅小春。
傅小春在工作中心系百姓,只要是群众有问题有困难,他都会尽全力为群众解决,加班加点、超时工作成了他的工作常态。
2009年10月21日,清溪镇三中村委会晶明电子厂发生一起女工跳楼身亡事件。他通过近4天时间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了此事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促使死者家属与厂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
这也是傅小春多年来处理的一宗较为复杂的案件,由于事件涉及人员背景复杂,人数较多,性质非常敏感,加上语言沟通困难,风俗习惯差异等原因,调解处置难度非常大。死者家属及工厂代表就赔偿数额很难达成一致,一度僵持不下,甚至还出现死者家属冲击晶明电子厂办公室的情况。为了尽快妥善处置该事件,避免事态扩大,他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劝说调解工作,连续4天加班加点与死者家属在一起,嘘寒问暖、聊家常,把死者家属当作自己的亲属看待。死者家属都看在眼里,并深受感动。经过大量的解释工作,在尊重当地风俗的前提下,调解终于取得成效。
排忧解难 甘于奉献
村民葛某的丈夫于2006年被罗某的摩托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由摩托车司机罗某赔偿100146元给葛某,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两被告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2007年9月4日,葛某等人向原东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两被告人均为广东丰顺县人,原东莞市人民法院将本案委托丰顺县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后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执行财产而裁定本案中止执行。
两年多来,葛某经常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情况,并多次带着未成年的孩子前往法院、交警、镇街有关部门申诉。葛某家境贫苦,还育有两个儿子,家庭负担繁重。丈夫是其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出事后,为抢救丈夫已基本耗尽家里所有积蓄。得知此情况后,傅小春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协助案件的执行,多方打探消息。经与法院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研究和分析,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到广东省相关单位查询。最终找到了两名被告人,为葛某追回了100146元的赔偿欠款。葛某为表示感谢,亲自为傅小春送来了一面锦旗。
热爱工作 积极创新
“如果我不热爱这份工作,我早就想办法调走了,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工作了25个年头,从办事员到副所长,又到分局局长,我就没有离开过清溪,我深爱着我的这份工作。”傅小春说。
25年来,傅小春凭着一颗认真细致的心和良好的群众基础,风雨无阻、扎根基层,深得当地群众好评。他不仅在调解纷争中表现优秀,而且在普法宣传及当地维稳工作中也表现突出,真正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清溪镇司法分局的工作在他的推动下,在清溪遍地开花。
近年来,傅小春紧紧围绕清溪镇委、镇政府及东莞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清溪镇各单位办事大厅的窗口作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推陈出新,打造普法亮点,提高普法针对性。
清溪镇司法局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总体部署前提下,以法治镇建设为基点,全面推动“法律进村居、学校、企业”三进工作,创造性提出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法治车站”“法治工业园区”“法治山歌”等品牌,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作用,开辟专栏、以案说法,以法制报、微博等载体,以丰富的形式、一流的品质、创新的思维开辟普法新路子,为当地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普法盛宴。
傅小春用真诚构筑桥梁,用热情融化隔阂,无怨无悔地把青春奉献给了崇高的司法行政事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和坚定信念,诠释着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无私奉献的人生追求。
“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依然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争取多出成绩,做一名人民的好公仆。”傅小春在接受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