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助力普法
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现代化传媒业不断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和习惯也在不断改变。针对东莞市作为现代化制造业名城的城市特点,东莞市司法局从不同普法重点对象的需求角度和获取信息的行为习惯出发,注重发掘各类媒体的不同优势,有针对性地构建全媒体普法教育平台,加强和改善普法宣传,力求普法范围覆盖全民,普法形式喜闻乐见,普法效果入脑入心,推动全社会崇尚法治氛围形成。
记者获悉,仅2014年上半年,东莞市累计开展法制咨询活动396次,受教育人数363107人次;组织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70次,现场参与人数61175人次;开展各类法制讲座712场次,直接参与听课人数326163人次。目前,全市有10米法制宣传长廊125个,村(居)法治教育橱窗915个。
以案说法搭平台 空中普法进万家
“《与法同行》栏目真的很有亲民性,这个节目把枯燥的法条以及复杂的案例,通过主持人、律师、法学专家生动的描述,显得更容易接受,更有可听性。”中共东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郑盛平说。
《与法同行》栏目被东莞市司法局称为“空中普法基地”。该栏目逢周日在东莞电台阳光100.8频道播出。由东莞市司法局甄选法律宣讲团专业嘉宾组成“法制观察员”团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选东莞市法治建设、公民依法维权、热点法律法规、突发重大事件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度解析来激发听众法律共鸣,培育法治思维,养成法制习惯。让市民无论在家中还是在路上都能获得最新、最快、最贴心、最权威的法律资讯。
据悉,《与法同行》栏目目前设有“以案说法”和律师热线两个环节,在“以案说法”环节中,由主持人和两名“法制观察员”一起组成“锵锵三人行”,以设置悬念、层层递进、拨云见日式的聊天方式,对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和发散思维。不仅关注案件,还有案件背后的思考,从一个案件延伸到其他类似案例或提出自己独到见解,同时开通节目热线电话和微博,吸引听众参与节目讨论。在律师热线环节,由律师为听众提供免费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2014年以来,节目已播出13期,内容涉及医疗纠纷案、网购春运车票陷阱、春节促销陷阱、反恐立法、校园安保、食品安全、司法社工工作案例、孝子砍母案、水浸车的损害赔偿等案例,听众反响热烈,收益良多。
《与法同行》栏目播出之后,东莞司法局还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影响力,及时对精彩案例的节目录音进行后期制作,并上传到新浪和腾讯的“东莞普法”微博、东莞普法网上,并积极与东莞阳光网商讨合作,将节目录音放在阳光网上供广大网民点播,不断扩大以案说法平台的社会影响力。
郑盛平是东莞司法局聘任的“法治观察员”,同时也是《与法同行》栏目的嘉宾主持,今年以来共同参与主持了多期《与法同行》节目。在他看来,参与这种节目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法律工作者自我价值的体现。
郑盛平说,他每次去参与节目之前都会充分梳理相关法条,向其他法律界人士学习探讨,按要求做足准备,力争在做节目中讲法有据,用法适当,听众易懂。
陈清才律师也是《与法同行》栏目的嘉宾,通过几期节目录制,他认为“空中普法基地”很接地气。
“‘空中普法基地’是我局打造的全新普法阵地,接下来我局将更加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媒体的作用,真正将法律化为简单易懂的案例、茶余饭后的谈资、行车路上的陪伴,润物细无声地送到群众的身边,进入千家万户,为建设‘法治东莞’做出新的贡献。”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法律讲堂进社区 众人受益
“我感觉莞城司法分局的法律讲堂进社区形式比较好,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实惠。”莞城区创业社区姜女士如是说。
姜女士在这个社区已生活多年,每月的法律讲堂她必去听课,而且听后还会与家人共同分享,这已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
目前这个社区的居民,很多人也都因多次听法律讲堂而受益,解决了日常生活中的不少问题。
60多岁的李老太,退休后就在家照顾一家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因每天要跑市场购物,时常会买到一些劣质或是不合格的产品,每次受损失后只能吃哑巴亏。但在听完莞城司法分局组织的消费者维权法律讲堂后,法律意识增强了许多,遇到类似事件也知道了从何处维权,怎么维权,并把所学法律知识分享给自己的子女。
莞城司法分局局长严小艳告诉记者,目前组织的法律讲堂看起来简单,做起来不容易,莞城司法分局结合老城区的普法对象特征,打造有特色普法宣传平台,力争把法治理念逐渐渗透给群众。
据悉,目前的法律讲堂主要针对企业、公职人员、社区居民等,在每月10日全面开讲,每月所讲的主题都是在社区搜集的敏感话题,进行“订单式”授课。
刘雪是东莞市莞城区一家企业主管人事的负责人,谈起莞城区司法分局开办的法律讲堂,他赞不绝口,他与他所在的企业都因为莞城司法分局的及时普法而免遭损失。 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在东莞很多企业引起争议,其中有一条满10年以上的企业员工,企业必须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让企业不理解。许多企业主认为,这样一来,员工就变成了企业的包袱,一旦员工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后就会不思进取,而企业管理起来就比较麻烦。
刘雪所在的企业也有类似情况。莞城司法分局了解到情况后,马上联合人力资源等部门,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起来,走进刘雪所在的企业进行讲座,发放《劳动合同法》知识宣传单等,最终成功化解了企业的种种顾虑,该企业与100多名达到资格的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截至目前,莞城司法分局在2014年度共举办各类社区、学校讲座8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12场,接受群众咨询80人次,志愿者参与宣传150人次,受益人群5000人次左右。
卡通形象普法 深入人心
“选择普法五子麒麟作为我镇普法卡通形象,是同本地客家文化的有效结合,使用麒麟对本地人来说接受程度更高。而且,麒麟在古代是一种传说中的神兽,代表着祥和与正义,与我们法治精神中所强调的公平正义是高度吻合的,更利于得到群众的认可。”清溪司法分局局长傅小春说。
设计策划麒麟动漫卡通形象的主创团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清溪镇之所以有这种创意和想法,是基于“六五”普法工作中提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多种形式,打造本地的法治宣传品牌。
清溪镇文化底蕴深厚,客家文化源远流长,800年前便是客家人聚居之地,中原文化和岭南文化紧密融合。在2005年首届全国千强镇评选中,清溪镇名列第45位。先后被定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和“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并获得“全国造林绿化百佳镇”“国家卫生镇”“全国出口创汇百强镇”“广东省教育强镇”“五个好”乡镇党委等称号。
2009年1月20日,清溪镇荣膺“全国文明村镇”光荣称号,成为东莞市第二个“全国文明村镇”。
新编排创作的麒麟舞相继在全国首届麒麟舞大赛、广东省第二届民间艺术大赛和第六届中国民间艺术节上获金奖,2007年,获邀参加澳洲悉尼华人春节大巡游,2008年,参加第二届“文化中国2008维也纳金色大厅青少年文艺晚会”并获演出金奖。清溪镇被广东省文化厅授予“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2008年,被授予“中国麒麟文化传承基地”。
“我们在做普法宣传工作时,着重考虑从娃娃抓起,探寻利于青少年接受的普法方式与方法,经过多次尝试,效果比较,发现漫画作为宣传载体比较容易吸引人,印象最深。尤其是今年国家领导人卡通人物形象的相继亮相,更加坚定了我们采用动漫普法宣传的想法。”傅小春说。
有了这种想法后,清溪司法分局就开始留意与卡通普法有关的相关事宜。
王虹虹是清溪作家,是清溪中小学生的偶像人物,其制作的动漫深受广大中小学生喜爱。为了结合地方特色做普法,拉近普法与居民的亲近感,司法分局通过与王虹虹谈合作,得到了免费使用五子麒麟动漫形象作为清溪镇普法卡通形象的授权。“能为家乡普法工作做点贡献,让乡邻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是我的责任也是义务。”王虹虹说。
麒麟动漫形象的五子麒麟运用五行的金木水火土来命名,每个麒麟寓意不同,分别代表着公平、正义、和谐、诚信、守法。
“未来在做好常规的普法宣传工作外,我们将充分挖掘利用动漫普法的手段,挑选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结合动漫与漫画的形式,向群众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们希望,五子麒麟能成为一个群众认可度高的好的普法品牌。”清溪司法分局局长傅小春说。
全市联动促长效
作为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汇聚于东莞,人员流动大、更替非常快,如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直是东莞普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细分不同人群的法治知识水平和接受社会信息的途径,东莞市司法局构建起了覆盖新闻、户外、视频、新型自媒体等全媒体的普法说法平台,制作不同学法内容满足各式人群的个性需求,让每一个生活在东莞的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氛围,获取法治的知识。达到“来就有普法,普就有所得,今后无论去到何处,都有传播法治的意识”的良好宣传教育效果。
在推动市一级全媒体普法平台搭建的基础上,东莞市司法局还指导基层司法分局、各职能单位深入企业、村居,结合企业文化、村居文化打造基层全媒体普法平台,如厂报、厂刊等媒体平台、法治涂鸦墙连环画普法平台、“五子麒麟”本土特色文化普法平台等等,盘活了各层面的普法平台资源。同时,东莞市司法局还定期召开社会各界人士普法选题会,集思广益,力求形式和内容贴近社会不同人群需求。
“东莞作为直管镇(街道)的地级市,在构建全媒体普法平台工作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体制的优势,指导和调动基层单位参与全媒体的普法平台打造工程,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模式、新平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动源泉,也是普法效果的重要保障。今后,我局将继续扩大全媒体普法平台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固定机制,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符合不同普法对象的需求和行为习惯,真正养成公民的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城市建设。”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