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短板”引发的互聘改革

    这种“高校——实务部门互聘机制”能够为学生打开一扇窗户,展示中国司法实践的真实面貌,也能够让学生的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在他们的求学阶段即向其展示未来工作的具体要求。

      这种联合还直接促进了法学教师与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优势互补,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双方各自的特长。

  西北政法大学又有新动作了。

  继20131031日,全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现场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之后,今年42日,该校推出的“警务实战校局合作”再次被聚焦。

  事实上,早在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的“互聘计划”就以制度化形式推出,而去年全国性的互聘——卓越人才法律计划中的“双千计划”开始实施,已经是5年之后。

  “这是学校互聘改革的系列动作。”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介绍,追溯互聘改革,还要从法学教育“短板”说起。

 

回归实践教学的传统

  2006年,43岁的贾宇出任校长,一上任,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就塞满了“校长信箱”。

  有教师反映,从校园到校园,由课堂到课堂,身份由学生变为老师,但始终与实务部门相隔甚远。学生们说,上了4年本科,压根不了解实务操作,读了3年研究生,仍然对此一知半解。

  此时,贾宇也发现,虽然现在的教师都拥有博士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但在分析具体的案件时却缺乏底气,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

  他深知,如果培养法律人才的老师,自身实践能力却严重不足,想培养出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的学生,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然,“实践不足”这一“短板”并非是西北政法大学“特产”。彼时,全国法学教育均已不同程度暴露出理论与实践不统一的问题,只是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直至2011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出台,从国家文件中可窥知问题的严重性。

  《意见》指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这一番话在《意见》中被严肃提出,敲响了法学教育的警钟。

  那么,法学教育应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早在2006年,贾宇及其团队就已经有了研究结论:“必须首先解决‘教’的问题。”

  贾宇认为要从改变教师开始,“回归实践教学的传统”。

  1979年,全国大学恢复招生。这一年,贾宇考入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更名西北政法大学)。当时,我国法律体系远不如现今完备,仅有《婚姻法》等少数几部法律出台,法学理论也相对欠缺。

  “很多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工作多年的法学老师重回校园,带回了丰富鲜活的案例知识。”据贾宇大学同学、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慧萍回忆,从司法一线回校的教师,一边用自身实践指导教学,一边研究国外法学理论,不足小拇指厚的油印课本上,承载了“理论与实践”的重量。

  回顾学校传统,结合面临的现实困境,贾宇认识到,30多年前的教师有教学和司法工作的双重经历,学生学习自然有活力,要破除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育实践缺乏这一“短板”,必须得让青年教师“接地气”。

法官助理制度试点促改革

  就在法学院校受“短板”掣肘之时,实务部门也面临着自己的难处。

  进入20世纪以来,新型经济犯罪日益增多,检察院的干警在办案时面临的挑战也随之加大,新形势催生新压力。吕慧萍认为,当务之急,是想办法丰富办案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几乎在同一时间,时任西安市雁塔区法院院长的刘福荣算了一笔账:2007年,全员办结案件6323件,而审判执行一线法官仅43名,其中,有法官年结案达286件,平均一天一件,法院人手严重不足。

  困难摆在眼前,实务部门认识到:必须引外援。实务和学界双方合作水到渠成。

  2007年,西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为寻求合作的双方送来了“东风”。

  会议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800余个基层人民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以进一步缓解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陕西正位列其中。

  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指出,试行法官助理制度实际上是从改革用人机制入手,来优化人员结构,整合人力资源,从而在人事制度层面,更加长远地解决西部基层法官短缺问题。

  2008年,在全国600多所法学院中,西北政法大学率先制度化推出了“互聘改革计划”:成规模把教师送到实务部门挂职,同时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来学校兼职客座教授。

  随后,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雁塔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签订了“校院合作”和“校检合作”的协议。

  “这是司法部门与法学教育的双赢。”在“互聘”仪式上,刘福荣与贾宇击掌庆祝。

   

10+1”的博士后课程

  改革启动。

  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都要去实务部门挂职一年,在受聘期间的工作,不仅计入年度考核,享受学校在职教职工同等待遇,挂职经历还将作为学校今后聘任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必备条件。

  2008年《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一经出台,和实务贴合较紧的刑法、刑诉法等学科的老师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纷纷报名参加挂职。

  有些偏重于理论学科的教师发出了质疑之声,“看书都没有时间还要去干这个?”学校教研室的老师也反映:“在教学任务这么重的情况下,再把老师分出去挂职,太影响教学了。”

  “你研究司法制度和法官思维,但从不跟法官、检察官打交道,谁知道你研究出的东西是真的还是假的?”西北政法大学主抓“教师挂职”的副校长杨宗科,如此回应教师的质疑。一个反问便把教师的嘴堵住了。

  杨宗科认为中国的法学教育至少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学术型,一种是职业应用型。西北政法大学无疑是后者,教师挂职是必行之举。

  “当头棒喝”之后,杨宗科又施以“利诱”:4年本科、3年硕士、3年博士,10年只学了书本,从未走进实务部门,从未亲手办过一个完整的案子,这次挂职就相当于给老师们上了一个“10+1”的博士后课程,用1年时间近距离接触中国的司法实践,这样的好事还不去?

  前脚做完老师的工作,转身还得与教务处沟通:“课多不要紧,先把两个班合起来上课,等挂职完时,再看讲课效果,学生将会受益更大。”

  杨宗科左安右抚,但到了第一批教师挂职工作开始时,还是有意外发生。

  学校动员一个法学女教师参加挂职锻炼,没想到这位老师明确拒绝,最后竟以申请调走的方式表示对抗。对此,杨宗科很是惋惜。

教师的转变和提升

      与上述女教师的决然反对不同,王国龙则经历了从质疑到赞同的过程。

  王国龙是西北政法大学法理专业的硕士,山东大学的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的博士后,专门研究法律方法和司法制度。前些年,杨宗科曾多次动员其挂职,王老师都以“孩子还小、爱人在读博士”拒绝了,他认为“还是在书堆里做研究比较好”。

  有趣的是,2013322日,一心想“沉溺”书堆的王国龙还是被杨宗科派往了“前线”。

  没想到,短短43天后之后,他就给杨宗科发了一条短信,表示“一个多月参加法院的审委会感慨颇多,对已有的知识结构冲击很大”。

  随后的日子里,王国龙经常向杨宗科汇报挂职的最新进展。事实上,他每一个转变和提升,杨宗科都看在眼里。

  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挂职期间,结合实践经历,王国龙撰写的《从难办案件透视当下中国司法权的逻辑》一文,获第八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征文一等奖,同时获首届董必武法学奖提名奖。半年后,应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组委会邀请,他参加论坛并做主题报告,名为《技术性:司法权威的一个内在面向》的论文获二等奖。

  如果说王国龙的转变更多地体现在思想上,宋志军的转变则体现在课题申报上。

  2013年,刑事法学院副教授宋志军在西安市未央区挂职副检察长,分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此前,他一直在申请国家课题,“往往因为理论性太强而失败”。挂职让宋志军在选课题时贴近了实际,他结合未检工作实例而选定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社会参与机制研究项目》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2013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把他的未检“6+1”工作机制转发全国检察机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在评价宋志军的“未央经验”时说:“未央区的这个做法适合在全国更大范围,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普遍推广。”

  走出去取真经的人,还有刑事法学院副教授陈京春。在结束了为期一年的法官助理工作后,他又走马雁塔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陈京春直言,自己挂职的目的是为了研究教学模式改革,尤其是研究法律硕士教学改革问题。他考虑,到司法一线挂职后,对检察业务方向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学校将更有针对性。

  “肯定是颠覆性的教改方案,教改属于检校共建。”陈京春认为教师走出去挂职,检察官请进来上课,是新教改能够推出的重要原因。

 

高校——实务部门互聘机制

  “六部委出台的‘双千计划’,在国家层面上肯定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创新做法。”陕西省高院副院长顾德镳对互聘改革了解颇深。他也是西北政法大学的老校友,被请进来担任客座教授。

  从1984年开始,顾德镳每年都会回母校为学生开展司法教育讲座,他开设过《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追诉时效研究》《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等专题讲座。

  在受聘客座教授之后,顾德镳还有带研究生的任务。提起带课,顾老师说了一个字:“忙!”

  “和其他老师带研究生是一样的,从入学就开始指定,平时多是电话沟通,从帮他们选题,到做开题报告,论文草稿,一直做到盲审。”去年,顾德镳带了两个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他们的论文方向都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学生论文将进入盲审时,正赶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顾老师被派往北京出差。自己不能当面指导学生论文修改,师生只能用网络进行沟通。最后阶段,学生还要把论文用特快专递寄到北京,交由老师签名后再用特快专递寄送回去。

  顾老师开玩笑说:“在此之前,电子邮箱都不太会用,一个盲审下来也成了邮件高手。”

按照顾德镳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书”,他在刑事法学院担任《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讲授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每学年至少授课30学时以上,其中给研究生授课20学时以上。由于选聘程序的制度规定,顾德镳还需要按照每年设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和其他50多名受聘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一起参加二级学院年度考核。

在他看来,这种“高校——实务部门互聘机制”能够为学生打开一扇窗户,为其展示中国司法实践的真实面貌,也能够让学生的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在他们的求学阶段即向其展示未来工作的具体要求,还对学生法治观念的确立、法律技能的习得、法律职业伦理的形成、法律思维的训练等都有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这种联合还直接促进了法学教师与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优势互补,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双方各自的特长。

 

“警务实战校局合作”出炉 

“经过挂职锻炼的老师,在科研方面有了明显的提升。”201310月,西北政法大学教研处处长冯卫国做了一个统计,已经挂职回来的老师,近3年一共发表了129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有40篇,出版了专著5部,教材2部,以主持人的身份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5项,此外还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学术奖励8项。

  今年61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了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名单,西北政法大学共有11项课题获得立项资助,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7项,西部项目3项,总数位列陕西省第三位。

“互聘”不仅为学校带来效益,教师挂职也给实务部门带来了好处。刘福荣说:“法院工作人员理论功底扎实提升,我们老师功不可没。”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表示,挂职教师的法学理论优势,为基层院人才培养、高层院检察官队伍建设注入了“强心剂”。不仅如此,在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中,教师们是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的“把关人”,对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促进检察工作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7750人次,西北政法大学源源不断地将青年教师送到了实务一线。

“我做过法律研究人员、兼职律师、法官、检察官,基本上把涉及法律的职业都做了一遍,就差公安没做了。”刑事法学院副教授陈京春这样自我介绍。

刘仁琦也曾表示:“如果学校与警局展开合作,一定报名参加。”

老师们的话音刚落,今年42日,西北政法大学与西安市公安局“警务实战校局合作”已出炉,新一批派往警务一线的教师展开了报名征集。

 “到2020年,我们争取派出去100个教师挂职锻炼(相当于目前该校法学教师的三分之一)。”贾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