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事必谣”折射出“毛毛虫效应”

 盲从、义愤填膺、思维惰性、被迫害妄想心理、道德审判的焦虑等等多元载体,促使这种貌似“道义”的谣言散布,进而形成了量子裂变式的传播,让谣言无限放大。

“毛毛虫效应”,源于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所做的一个著名试验,他把毛毛虫首尾相接,围成一圈,这些毛毛虫无视花盆旁边的食物,而是互相跟随、不停绕着花盆转圈,直至力竭、饿死。后用于形容偏执、盲从和跟随的现象。

招远“5·28”命案真相尚未披露,谣言便接踵而来:从“口角”被演绎成“斗殴”;从“派出所就在案发地对面”到“出警严重迟缓导致死亡”;从“金矿矿主”到“多次行贿公安局局长,官商勾结”;从邪教认定被演绎成“帮凶犯精神病脱罪”。“逢事必谣”似乎成为很多突发事件的规律,背后有太多需要我们深思和反省。

以谣传谣的背后是偏执、盲从与跟随,这和“毛毛虫效应”中的毛毛虫显然类似。“出警迟缓”“金矿矿主”“官商勾结”“公权脱罪”“暴力致死”这些词眼无不刺激民众“仇官”“仇富”“仇视司法不公”的心弦。在这种刺激下,他们等不及真相,不愿意相信理性的解释,导致在道德审判的焦虑感和成就感中纷纷“力竭”。

真相有时很近,近的犹如花盆旁边的食物。就“派出所在案发地对面”这一谣言,只需要简单的百度地图即可,然而很多人却宁愿相信“警察故意缓出警,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虚幻事实。同样,案发后即有网友指出,施暴者从语言和行动上分析很可能是邪教分子,然而这种声音随即被“精通刑法高人”的“口角等于受害人有责任、抢救无效死亡等于非立即致死、殴打等于非主观故意杀人”谣言所覆盖。

谣的背后更是“要”,有它滋生的思想土地。初始发布人或许更多是基于严惩凶手、甚至“暴力复仇”的道德审判期待,而越是大事件,这种激昂的心理偏执就越强烈,唯恐对方任何脱罪的可能、害怕任何有利的词眼,以至于不惜“挖掘”出诸多的谣言,甚至认为不披露这背后的“真相”就有违“道义”。

盲从、义愤填膺、思维惰性、被迫害妄想心理、道德审判的焦虑等等多元载体,促使这种貌似“道义”的谣言散布,进而形成了量子裂变式的传播,让谣言无限放大。正如有调查显示,“超过四成人觉得,可能在无意中传播过谣言,成为‘谣言推手’”。

忽略这些心理的疏导和指引,一味地要求惩治、打击,只会激化更多猜忌。就如当时所谓“精通刑法高人”分析被删后,更强化了谣言传播者的阴谋论、脱罪论的偏执幻觉,“删得挺快,赶快复制、点赞”成为应对举措。“真相止于披露”,对比而言,之后新华电讯邀请法律界人士解答该案法律问题就起到良好的疏导作用。

同样,当地政府在初始的通报中“口角”的使用,留给了公众太多的假想;之后的商人身份、豪车的披露,却又未报道邪教巨额敛财,强化了官商勾结的遐想——用固有的“纠纷、争端、殴打”的思维去披露突发的案件性质,这显然低估了事件在群体中的反响,进而导致对披露者的质疑。

进而言之,以往存在过的公权帮助脱罪、存在过的官谣情形所导致公信力缺失、透支,这些又何尝没有在一定层面印证公众的猜测呢?忽略本身的错误与过往,不健全疏导和披露,转而对惩治的一味盲从,这又何尝不是毛毛虫般的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