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识教育向实践教育转变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谈法律教育改革

   一个法律院校与司法实务衔接的制度与场所,是保证高质量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保障。

  从梦想做一名检察官,到法学教师、法学教育管理者,再到法学教育改革的领路者,多年来,孙笑侠的角色一直在改变。

  “我们这代搞法律的人经历比较简单,大多是从学校毕业后再次回到学校。”今年51岁的孙笑侠即便担任管理者多年,其书卷气依然浓厚。

  在此之前,他曾是浙江大学法学院的筹建者和掌舵人,继任法学院管理者之初便致力于法学教育改革,至今仍未停止探索。

 

阴错阳差学法律

  1980年,怀揣艺术梦想的孙笑侠经过了3年精心准备,却没能被心仪的美术学院录取。

  然而命运为孙笑侠关上了美术艺术探索大门的同时,却从此将他推向了法律的广阔天地。直到去杭州大学法律系报到的时候,孙笑侠才得知,自己的祖父曾毕业于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律系。由于“文革”的原因,家里的长辈一直不敢告诉他。

  跨入杭州大学的校门,孙笑侠成为法律系第一届的开山弟子。由于杭州大学当时主要面对浙江省本地招生,毕业时同级的50位同学基本都被分配到了浙江省内工作。

  被安排留校担任法律系团委书记的孙笑侠跟老师顶了牛,“当时年轻不懂事,认为检察官的衣服很威武帅气,就为那身衣服我特别想回老家当检察官。”

  尽管孙笑侠当时学业成绩并不出众,但是他喜欢学术研究的心态和相对广泛的知识面,赢得了老师甚至是校领导的青睐。领导劝他,只需要在这个岗位上锻炼两年,之后自然有机会专攻学术。

  两年的学生工作,在其他人眼中似乎是在浪费生命。可是孙笑侠却不这样认为,宝贵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为他之后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奠定了基础。

  1986年,孙笑侠如愿走上了讲台,与此同时,孙笑侠开始攻读武汉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

  之后的10年,孙笑侠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工作,每天就是在家读书、研究,参加学术研讨会,他回忆说:“这应该算是我的黄金10年,靠这段时间的积累进步很大。”

  通过对法理学、法哲学等多个法学学科的潜心钻研,孙笑侠先后发表了70多篇学术论文,在1999年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在大学任教的同时,还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1996年,他开始担任法律系的领导工作,历任副书记、副主任、主任的职务。后由于行政工作牵制,“看书的时间少了,研究的东西也少了。”孙笑侠说。

 

亿万基金办学院

  孙笑侠引起外界关注是在2006年。此时,杭州大学已经并入浙江大学,当他带着几个年轻老师,从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拿到一个亿的捐赠凯旋时,他知道,一个新的学院即将出现在浙江大学的院系表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此后,孙笑侠开始关注法学教育的改革。“过去在法学教育领域的研究并没有得到重视,可是我们意识到这个社会在转型,法学教育如果不转型的话,老师还是80年代那套做法会有问题,这段时间了解了海外很多法学教育的新动态,包括对他们历史以及每一个发展阶段的了解,中国法学教育应该有一个转型。”

  出于一名学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孙笑侠坚信自己可以通过一个大学的法学院改革而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改变。2007年浙江大学成立光华法学院后,担任院长的他进行了3年彻底的改革。

  学术评价去量化考核、学术权利和行政权力要分离、法学教育的国际化与本土话的融合、重点培育20个海外回来的年轻学者等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旧有的法学院管理模式打破,当然除了行政体制改革。

  然而,改革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这次也不例外。

  2007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成立之初,孙笑侠曾通过朋友邀请北京高校某位知名教授来任教。征得这位教授同意后,孙笑侠向光华的教授委员会做了汇报,“2008年春节过后,事情就敲定了。”

  后来,因外界干预受阻,在媒体上惹起不小的风波,已经办理辞职的教授无法进入浙大的编制,可谓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

  “我对浙大也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让浙大将黑锅背到我身上。如果我把真相说出来,我就给自己解脱了,我没说出真相。”孙笑侠说。

  不久后,因为光华法学院的人事改革以及学院内部台湾学者和大陆学者之间的矛盾,孙笑侠最后选择了离开,改革无疾而终。

  “我们的教育体制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是个人很难克服的,即使给你一个很好的机会,你的想法都变不成现实,体制束缚了很多人。”回忆起当年的改革,孙笑侠说。

  

重拾改革

  2010年离开浙大后,孙笑侠不想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打算全身心回归学术, 后成为复旦大学特聘教授,担任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但是复旦大学校领导出面反复劝说,希望他能担任法学院院长。

  “领导很信任我,校长是个很有事业心、很有理想的人,我也是个有理想的人,我们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孙笑侠说。

  2012年,孙笑侠正式执掌复旦大学法学院,值得庆幸的是,孙笑侠始终热衷的法学教育改革再度提上日程。

  “我们其实没有把教育当作纯粹的教育,而是一种与政治挂钩的事情。国外的教育是纯粹的教育,就是让一个没文化的人变成一个有文化、综合素质更强的人。”曾经一年的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经历,让孙笑侠看到了国内外法学教育的巨大差别。

  “从历史角度来说,我国的法学教育史确实还有很长的发展路程。西方法学教育从1088年开始,有900多年的历史,而我们是从1980年之后才有的,不仅是法学教育发展历程上的欠缺,更多的是法学教育的定位与认知不够准确。”孙笑侠说。

  “中国法学院为什么那么多,因为太容易办了,只要有一栋楼,有10个人,不管他是不是学法律的,甚至学政治的都可以来当法学老师。”在孙笑侠看来,中国法学教育与西方法学精英教育理念相比,欠缺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教育理念保障。

  孙笑侠说:“我们的认知基本停留在通识性的教育而不是职业化的教育上,这就直接影响学校的教学模式,老师在黑板上写写,然后念念书再讲讲,下课铃响后,学生们就回去睡觉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没有一种‘临床式的交流’,没有任何苏格拉底式的提问。”

  孙笑侠早在2006年强调过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和本土化结合,糅合成中国模式的教学模式。

  孙笑侠谈到,法律是一个实践性的学科,职业性教育与文学、哲学、历史存在很大的差别。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用来解决世俗纠纷的、规范人类行为底线的。可以将法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法学教育如何体现实践性和职业性,另一个问题是法学研究如何更好地回应现实中的实践。

  “每年我们都能听到同样的话,你们培养的学生怎么都不能办案呢?很多基础的情况都不知道……”面对这样的质疑,作为法学院院长的孙笑侠很无奈。

  在国外,美国、日本、德国都有一个同样的制度设计,法学学科的学生毕业后,要到一个实务部门做见习律师、见习法官或助理,这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的磨合期。孙笑侠认为国内的制度设计没有尊重这个规律,没有让这种制度设计来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

  “法学教育要和法院、检察院联手,四年本科教育中要花掉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时间来进行理论培养,以理论为主,剩下的时间让学生们去实践,或者实践性的课程进入到法学课程中来。”在他看来,一个法律院校与司法实务衔接的制度与场所,是保证高质量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