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功甫帖》真伪致名誉权纠纷

  因争论苏富比拍品《功甫帖》是否为苏轼真迹,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与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闹上法庭,季涛诉杨丹霞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微博评论引纠纷

  季涛起诉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名誉权纠纷一案,于527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庭审结束后,该案未当庭宣判,待双方进一步准备证据后,于619日再次开庭。

  该案起因于双方争论苏富比拍品《功甫帖》是否为苏轼真迹,在全国文博、收藏界引起巨大关注,因为无论是《功甫帖》本身的真伪问题,还是收藏界争论动辄上升到诉讼都令业内驻足关注。

  该案原告季涛系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在辨别藏家刘益谦所购《功甫帖》真伪性时,季涛多次论证拍品《功甫帖》为真。该案被告杨丹霞是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她认为该拍品是伪品。此事可追溯到2013年年末,收藏家刘益谦在苏富比拍卖会上购得拍品《功甫帖》,之后上海博物馆3位专家撰文称该拍品是伪品,引发一系列讨论。

  身为注册拍卖师的季涛随后发表多篇博客,谈到上海博物馆3位专家意见时说:“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和规定博物馆专家的职责,禁止专家到企业兼职;不许博物馆专家以此身份在市场上做鉴定和评估;出席在电视节目中的官方文物专家应该多讲文物历史知识,避谈真伪和价格。”

  季涛在20131225日发表博文《上海博物馆三位专家为啥要质疑〈功甫帖〉真伪?》,其中谈道:“说实在的,北宋的作品,谁也没亲见苏东坡写,真伪本来已经不是百分之百那么重要。”

  面对季涛的评论,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于今年111日在新浪微博以“Mr让阿让”注册了一个身份,发文多次批评“土豪收藏家”与其“走狗”们,其中出现了“季走狗”的说法。此举直接引发了该案诉讼。

  季涛认为杨丹霞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影响了他人对自己的社会评价,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季涛诉请法院判令杨丹霞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删除新浪微博上针对季涛的侵权言论;在新浪微博首页上发表向季涛的道歉函;赔偿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引文博行业反思

  在527日庭审现场,原告季涛与被告杨丹霞均未出席庭审,原告律师主张,被告在新浪微博上针对原告发表的“收藏界资本家的走狗”等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原告在起诉状中说:“藏家刘益谦所购《功甫帖》被指为伪本并引发广泛讨论后,原告在网上发布了多篇文章。2014111日,故宫博物院书画部研究员杨丹霞刻意隐瞒真实姓名,以‘Mr让阿让’的微博多次发布蓄意谩骂、贬损、侮辱原告及大陆业内其他诸多学者名誉的言论。”

  原告律师表示,被告上述行为“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原告的社会评价,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此要求杨丹霞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

  对此,被告律师则辩称,原告的名誉并未因被告的行为受到实际损害,且被告的言论属正常批评。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没有举证其确有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且“Mr让阿让”发表上述微博时粉丝不足百,也不存在实名身份认证,影响不足以让原告名誉受损。

  被告律师认为,被告的言论没有超出现代汉语认可的合理表达范畴,如让原告介意并作为起诉依据的“资本家的乏走狗”便出自鲁迅先生脍炙人口的文章,且主观上并无过错。律师认为,被告所使用言语虽有讽刺之意,但远未达到侮辱的程度。

  庭审结束后,季涛在个人空间写道:“对于学术问题不公开发表自己的观点,而采用网络匿名骂人的方式,是一种与其学者身份不符,缺少道德修养的恶劣行为……相信人民法院一定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杨丹霞则通过律师发表声明,介绍自己与藏家刘益谦就《功甫帖》真伪问题讨论的过程,她曾在刘益谦竞拍《功甫帖》之前转达过意见,在上博专家发表质疑文章后,刘益谦请她写文章质疑被她拒绝。她在微博上以另一身份斥责季涛,是因答应刘益谦不以故宫专家身份说话。杨丹霞还说到,注册微博批评季涛等人是基于对原告歪曲事实误导公众的义愤和对博物馆界名誉的维护。杨丹霞在声明中也感谢了季涛,说道:“是他的起诉打破了我对刘益谦承诺不公开表态的魔咒,让我把所知的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有机会跟大家说清楚。”

  该案将于619日再次开庭审理。该案在名誉权相关问题以及文博专家发表鉴定结论的责任等方面都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