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者渴望“新思路”

  从“残疾人”到“残障人”,一个字的转变,其实是一种观念的转变。而现实中,对残障人士,需要转变更多的观念,社会给他们提供合理便利,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每个人真正用平等的视角来看待每一个残障人士。 

  门打开的瞬间,电梯司机刘阿姨慌了神,“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盲人一起坐电梯,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一加一”)刚搬入大楼时的情景。

  很快,刘阿姨知道了这群人是在这办公,见得多了,自然不再恐慌。她发现这些视障人士有自己的生存之道,能做很多事。比如,通过触摸按键位置,他们自己也可以坐电梯。后来,再有人进电梯要热心帮忙时,刘阿姨倒是出面阻拦了,“没事,其实他们自己都能做!” 

  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中国民间本土的一个残障人自助组织(DPO),其创始人解岩称,该组织90%的成员都是残障人士。

  以往人们一提起盲人,就想起盲人按摩。不同于这种观念上刻板的印象,“一加一”的残障者从事着包括速录、广播节目制作、杂志、非视觉摄影等各种社会普遍意义上的职业,而非特别为残障人设计的。

  516日,全国助残日前夕,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负责人刘小楠副教授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最早就是“一加一”的人带给她“打破刻板印象”的观念,其实残障人士需要的帮助有时候被过度夸大了,他们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脆弱,尤其当社会为他们提供了相应的合理便利时,他们生活得更好。

 

残障人也能独自奔走

 一个月前,刘小楠在她组织的“平等与非歧视”研讨会上提出了“打破刻板印象”的观念。

 说起这一观念的切身体会,刘小楠介绍,“去年的研讨会邀请了一个残障人士,会前我们也很紧张,不知道需要为他做些什么。”后来看到他一个人来参会,都觉得特别惊讶。因为他是一个盲人,独自从呼和浩特坐飞机到北京,中间仅仅是上下飞机和打车时,有人提供了一些指引,全程都是他一个人。后来到大会上发言,他也是一边触摸盲文演讲稿一边发言,无异于常人。

  “这些都让我开始考虑,大家是不是过度夸大了残障人士的脆弱,于是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觉得请他们来参会是多费劲的一件事,实际上不是这样。”刘小楠指出。 

  刘小楠还记得自己2001年去美国时,有一次在公交车上,看见一个坐轮椅的乘客要上车,司机按了一个键,车门处自动弹出一斜坡,乘客自己轻松上了车,之后司机只是上前帮他固定了一下轮椅,以免汽车颠簸时他的轮椅发生危险。整个过程很自然,没有特别的麻烦,也没有特别的感动。

  就是这件小事让刘小楠发现,其实残障人士可以很轻松地融入社会。这不仅需要在设施上提供无障碍和合理便利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人们在观念上的改变——首先看到的是平等的人,而不是残障身份。

  同样的例子如果发生在国内,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

  近年来,对残障人士的称呼也有很大变化,过去都说残疾人,现在改称残障人士,实际上,从“疾”到“障”的转变也是一种进步。

  “其实,世上每一个人都存在障碍,能够通过某种设施来帮助自己克服,一切就迎刃而解。”刘小楠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刻板印象中人们觉得盲人看不见很可怜,但是到了晚上不开灯,人们也一样看不见,却没有人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很可怜”。人们发明了电灯,不认为那是额外的成本,那么给残障人士提供合理便利也是一样的。

  我国在2007年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指出(注:实际上就是残障人士,但以前我国一律翻译成残疾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除了人们熟知的斜坡、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合理便利”还指:根据具体需要,在不造成过度或不当负担的情况下,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以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无“合理便利”法律便落空

  “一加一”创始人解岩在采访中多次提到“观念转变”,他每次培训时都会提一个问题,中国的大街上为什么很少见到残障人士?得到的回答是:“我们没有提供无障碍设施。”而残障人的回答是:“即便有,我们出来干什么?”

  这一回答令他震惊,是啊,一方面是街上的种种设施不够便利,出来很麻烦;另一方面,似乎没有什么工作需要他们。刻板印象中,残障人士不给其他人添负担就不错了。

  这种忽略和不便利,老百姓关注得少,而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更少,或是关注错位,忽视残障人的真实需要。以央视为例,包括新闻联播在内的大部分节目没有手语新闻;在无障碍设施方面,盲道的侵占屡见不鲜,甚至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法院门口连坡道都没有。

  解岩对这些硬件上的缺乏并不担忧,他相信建立这些设施花不了多少时间。最令他忧心的,还是软环境上,在人们的心里,缺乏对残障人士的平等和非歧视意识。

  “就好比孩子们从小会接受教育,应该保护环境,所以他长大了,自然而然就知道。对残障人士的这种平等的视角,其实也应该写进教科书,让人从小就应该有这种观念,残障只是人的一种状态,并不可怕。”解岩说,他们现在做的工作,更多的是从人性的角度去考虑,首先大家都是平等的人,拥有一样的权利,包括受教育、就业等等,其次才考虑到残障的身份。

  “如果残障人士从事速记工作,但他交上来的速记内容很差劲,你会因为他残障的身份就接受这个速记吗?当然不会,所以重点在于工作本身,残障只是一种载体。”

  “‘一加一’不做‘以残卖残’的事。”解岩告诉记者,“自强不息,身残志坚背后的逻辑,是健全人能干的,我们残障人一样能干,但我们的确有身体的障碍,我们和非残障人士并不是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负责把这个起跑线垫平的一定是政府。通过一定的合理便利,最后达到的结果和效果一致,而不是绝对的相同。”

  近年来,自闭症儿童受到不少关注。解岩形容这样的家庭往往是“一下子就陷入灾难性的局面”,其实这是社会和政府的义务,而不是自己倒霉,不能由某一个人或家庭去承担,“应该由官方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让自闭症儿童进入普通的学校,而不是特殊学校,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受平等的教育。”

  刘小楠也指出,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残障人士不得受歧视,享有教育、就业等公平,但另一方面,不提供“合理便利”的设施,再多的法律保护也是一纸空文,因为不可能得到实践。

  值得一提的是,“合理便利”和“无障碍设施”有异曲同工之妙,前者是为不同需要的残障人士量身定做的,而后者是可以让所有人都能享受这些设施带来的便利,例如坡道,除了残障人士可以用,非残障人士推车、拖行李箱也更方便。

 

他们需要平等看待

 518日,“全国助残日”当天,“一加一”研究部撰文称,在国际上,把123日定为国际残障人日,强调这是残障人的节日,把残障人作为举办和参与节日活动、享受节日快乐等的主体。而在我国,把每年5月第3个星期日定为全国助残日,强调是全国人民一起来帮助残障人,将残障人置于救助和福利的客体,从该名称来看,残障人是被动的、消极的和弱势的。

 通过分析历年主题,“一加一”还发现,目前我国和国际社会在看待残障和残障人问题的意识和态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期待社会各界能更多从权利平等的视角来看待残障和残障人问题,改善残障人生活状况,保障残障人生存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等发展权利的实现。

  解岩说,他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引起更多人关注残障人士,希望经过漫长改进的过程,缩短与国际上的差距。这也是“一加一”为什么从去年开始,呼吁政府将每年的全国助残日,改为全国残障人日的原因之一。

  从2007年中国签署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至今,我国政府在残障人事业上作了很多贡献,无论是从机构设置上,还是立法保障上,都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不过,刘小楠呼吁,官方在一些细节和观念上仍需注意。比如,从医学模式到社会模式的转变,过去的说法是残“疾”人,主要是从治疗和康复的角度,关注的是个体损伤,而实际上,这一群体中有些是无法治愈的,他们需要的是更好地融入社会。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指出,他们有这样的权利,政府应该对这种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多合理便利。

  此外,如何改进一些细节和观念才更符合国际公约精神,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刘小楠认为,类似“打破刻板印象”的议题,值得长期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