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题研究的“上海模式”
近日,上海市法学会2014年十大理论法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第一轮结束,从来自大专院校、政法实务部门等投标的78个课题中筛选出30个。接下来的第二轮,由评审专家现场打分,选出10个课题。这也是最终中标课题。
10年前,上海市法学会开始探索法学课题研究、转化路径。经过10年实践,这一路径已趋成熟,课题的产生以年度公开招标课题为主,领导交办课题、合作课题、委托课题等形式为补充,并建立了课题发布、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评审、成果转化的规范化工作流程。
10年里,一大批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实践,影响深远。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陈旭称赞这些研究成果为上海建设法治完善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招投标确定课题
以招投标形式向广大会员发布年度课题始于2004年。“这是上海市法学会旨在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提升上海的法学研究水平,也为广大会员,特别是青年会员的学术研究提供帮助和支持。”上海市法学会一位负责人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介绍道。
在2003年下半年,上海市法学会领导就带队走访多家实务部门,了解实际工作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学会也向各个研究会和部分会员征求意见,了解当前理论界关注的前沿问题,以及现有的研究力量和研究情况。
在此基础上,学会总结出42个建议课题,再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了17个课题作为上海市法学会2004年研究课题。通过《上海法学研究》和上海法学网向广大会员发布。在收到课题申报材料后,学术委员会以双向匿名的方式打分评出中标课题。之后,学会领导与17位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委托研究协议书,标志着课题研究的正式启动。
在课题研究中期,学会3名副会长带领工作人员分组对17个课题进行检查。检查组就课题进展情况、下一步计划和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听取课题组的汇报,并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经过一年的实践,课题管理模式基本形成,课题发布、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评审等几个重要工作环节的设置沿用至今,不同的是,各个环节不断完善。
“中期的审读进一步加强。这是因为,中期检查对促进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说,课题研究时间过半时,课题组要拿出初稿,学会请专家审读,依照课题研究协议规定,检查有无偏题、改题以及初稿逻辑结构有无严重问题。
“有大的问题当面沟通,没有大的问题,书面告知。”这位负责人表示,课题结项验收一般有三种结果,一是通过,二是限期整改,暂不发研究经费,三是不予通过。后两种情况实际上都曾发生过。
在国内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后来被作为重点课题结项条件之一,也是结项评审的改革之处。对于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学会发给结项证书,若未通过,不发证书,还要发通知给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学会严控经费的发放,“以质论价”,按立项、中期、结项不同情况,分别发放30%、40%和30%的经费。
2004年是上海市法学会课题工作的开局之年,课题成果也创历史之最。其中《世博会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和《长三角地区法制协调问题研究》被评为中国法学会二级课题,其余15个课题被列为中国法学会三级课题。
课题管理制度化
2005年,上海市法学会改革课题管理方式,将公开发布的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两类,专门设立10个青年课题,面向39周岁以下学者。
“这是为了扶持、鼓励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成长,调动他们学术热情和创新精神,毕竟在招投标课题上,与作为学术委员的大牌学者比他们不占优势。”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表示。
2006年上海市法学会制订了课题管理规则(试行),使课题管理有章可循,并进一步透明、公开、公正。
在这几年里,学会主动与各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联系,发布课题信息,扩大课题发动面、影响面,使课题申报数量不断攀升。2009年,学会修改了课题管理规则,吸纳了历年来在课题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
除了公开招投标的课题,学会还以订单课题、合作课题等形式承接或与有关实务部门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订单课题和合作课题是实务部门就工作中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委托法学会或与法学会共同组织力量研究的课题。
“这类课题针对性强,研究的成果往往是直接投入使用,是推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相结合、加快法学研究成果转化的有效形式。”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指出。
从2012年开始,上海市法学会每年组织会员和有关单位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系列课题。“这是一个飞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课题级别不明这个始终制约市法学会课题进一步提升质量、扩大影响力的‘瓶颈’。”上述研究部负责人表示。
攻破“瓶颈”
为攻破这个“瓶颈”,上海市法学会举全会之力,做足了功课。
上海市哲社规划办一般每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发布年度课题。2012年,上海市法学会提前1个月先后与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等部门单位及所属研究会协商,共同酝酿策划了“上海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研究系列”的题目和课题指南,作为选题建议报送市哲社规划办。
该选题建议被上海市哲社规划办采纳,作为正式课题指南公开发布。随后,学会又组织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权威学者担任首席专家的专家团队申报该系列课题,并成功立项。该系列课题共有4个子课题,分别是《完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地方立法研究》《上海建设法制环境最好地区及其实现路径研究》《完善社会保障立法研究》和《上海郊区城镇化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后来,在上海市哲社规划办的结项验收中,这4个子课题均获得良好以上成绩,其中《完善社会保障立法研究》为优秀,部分成果已得到有关领导肯定和批示。
“双十加二”模式
“这1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课题研究围绕大局、服务法治实践的方针,引导正确的研究方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使课题管理的各个环节科学、严格、规范,切实提高课题质量,逐步扩大法学会课题的影响力、应用率。”上海市法学会一位负责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这其中,由时任上海市法学会会长的沈国明代表领衔,13位上海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一份“关于制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做好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的决定》”的议案,为保障上海世博会顺利举办、为保障世博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城市安全有序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上海市法学会安排金融法研究会组织课题组提交的《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于2009年6月25日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当年8月1日起实施。《条例》保障并推动了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加快进行。
今年1月,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陈旭在布置今年法学会工作时强调,要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组织相关学科研究会开展课题研究,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今年的课题运作模式有了改变。”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采取“双十加二”模式,即十大理论法学研究课题,十大应用法学研究课题,以及上海市哲社规划系列研究课题和研究会报备课题。
这位负责人说,十大应用法学研究课题主要是法学会采取委托或合作的方式由实务部门实施的课题,现在正在进行中。法学会向市哲社规划办打包申请的有关司法改革的8个子课题近期将公布是否立项。研究会报备课题也在持续进行中。
“课题运作模式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这位负责人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