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零距离”介入城管执法

    司法调解员作为第三方权威介入,对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和相对人的行为见证和监督。一方面规范执法行为,使整个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另一方面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证据,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

   201455日上午,“武昌区司法城管工作室”在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丁字桥挂牌成立,“司法城管工作室”由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武昌区城管委牵头成立。 

  对于不断创新的武汉市城管系统来说,他们又提出了一种全国首创的新型执法模式——司法将全程介入到城管的执法过程中,“司法+城管”的组合模式,成为武汉城管探讨执法管理的新方向。 

  “这项全新的举措是为了破解城管执法难题,创新城管工作机制,将司法行政工作和城管服务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向治理转变。目前,司法城管工作室还处于试点阶段,将来有望在全市推广。”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徐洪说。

  

原因:群众负面情绪大

  近些年来,城管执法明显受到了很大的阻力,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经常和违法者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得不到群众的支持。

  一位城管工作人员认为,城管对这些违法者执法,是职责所在,是很合理的关系,但是,现实是尴尬的,大家都恨猫,转过头来同情老鼠,角色完全错位。

  一直以来,城管的形象就是穿制服、戴大盖帽,以男性城管居多,加上武汉话咬字很重,说起来显得很生硬。

  武昌区司法局副局长徐洪表示,执法的惯态让群众一看见城管就有一种不好的先入为主的坏印象,其实还是对城管工作了解不深入,这些都是以后工作中需要避免的。

  武昌区城管委执法大队长张建国表示,在工作时,极其容易产生争吵,甚至动手,即使是违法者先动手都会产生城管暴力执法的舆论,严重伤害了城管队伍的形象,导致社会对城管的看法越来越偏颇。

  他坦言,城管工作本就为美化城市环境而设,现在反而有苦说不出,社会的关注焦点不在违法者身上,违法者变成了受害者,城管的正常执法反而变成了欺压群众,情况有点本末倒置。

  张建国说,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城管执法确实也需要探索出新模式,原有的既定模式显然不符合实际需要,媒体屡屡曝光城管的负面新闻足以说明城管开展工作再也不能走老路子了。

 

摸索:“路长工作制”有成效

  20135月,武昌区城管委在全区主干道推行“路长工作制”,它由武昌区城管委主任刘重武推行。

  搬走了城管中队办公休息室里的桌椅,“端”掉了城管办公室,刘重武说:“城管就要在马路上办公,而不是到马路上晃一下,就到办公室吹空调、喝茶、看报纸、吹牛,或坐在城管车里逛街,而要实实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据他介绍,路长由城管队员担任,以路长“马路办公点”为路段工作重心,实行执法队员、协管员、环卫质检员、清扫保洁员以及园林、水务、交管等工作人员联动,在同一条道路上,大家职责打通,发现问题,不分你我,立即解决。

  这种一人负责、团结协作的新气象,让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条马路的现象,因为路长制而改变。武昌区因此还获得了全市“大城管”考核第一。

  张建国说,路长制给我们摸索城管工作开了个好头,司法城管工作室的成立,不仅是城管委“路长工作制”的延伸和扩展,更是司法全程介入城管执法活动的标志。

  

新举措:司法介入城管工作

  说起司法介入,在一年的“路长工作制”中,可以说起到了成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效率大大提高。

  武昌区司法局派出调解员陪同城管一起出现场,相较以往,城管和违法者之间的矛盾缓和下来,不再是剑拔弩张的状态,调解员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在违法者和城管之间起到了缓冲带的作用,在矛盾激化之前,就扼于萌芽中。

  据了解,武昌区司法局指派2名首席人民调解员常驻工作室开展工作,安排1名律师每周四定期到工作室提供服务;区城管委员会安排1名法制干部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调解员工作是的组成基本上是由退休的公检法司人员、退休教师、退休干部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组成。他们都有丰富的与人沟通能力,而且又刚从职位上退下来,满足了他们退休后想继续发挥余热的心情,更看重的是他们与人沟通交际的能力。

  调解员工作是由区委区政府支持购买的第三方服务,政府每月发放1300元补助,虽是象征性的,也是对他们工作的酬谢,主要还是体现他们对社会的回馈,因为这份工作某种程度上也是公益事业。

  目前,80个调解员名额不能突破,由区政府牵头考试,成立题库,环节有笔试,通过后再面试,看应聘调解员对矛盾冲突的反应。录用后,调解员还要培训,再进行分配。

  律师则由司法局拨款聘请,主要聘请对象也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热衷的法律人士,这样确保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

 

新成效:缓和城管执法矛盾

  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并且恶疾难除,究其原因最根本的是触及了小摊贩的利益,最后愈演愈烈。

  张建国说,他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当执法人员劝离时,一些当事人会口头答应实际上却同执法人员“打游击”。当执法人员清理当事人的占道物资时,部分当事人有时候会拿出“拼命”的架势来“保护”自己的商品,双方的对立、矛盾就显得非常紧张。而这中间,恰缺一种较为有效的调解和宣传力量,以及双方行为的规范的引导、监督力量。

  自从调解员介入城管执法后,效果之所以有所改善,是因为第三方作为一个公正客观的力量,给了违法者一个可信的形象。再加上调解员的态度相对来说语气更柔和,而其对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得透彻,违法者相对来说会觉得调解员在帮助自己,从而心理防线松懈下来,而矛盾也处于一个可控的范围内,而不是一点就着,完全听不进去话。

  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成功调解“扯皮”纠纷。南湖一占道经营户潘某在收捡占道物资时,在推车过程中不慎被绊倒,硬说被城管“推倒”,经常到中队“扯皮”,中队队长、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做工作无效,便请求司法协助。司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先后7次上门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严明厉害关系所引发的后果,通过说服教育,最终促使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矛盾就此化解。

  

必要性:规范执法过程

  司法调解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现在比较多见,司法调解在城管执法中有时候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石牌岭路名发世家美发店拆违案件中,司法的见证比城管更具法律信服力,为受伤的城管队员捍卫了权利。

  位于石牌岭路的名发世家美发店向人行道违法扩建建筑物。2012年夏天,中南路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力量准备拆除该违法建筑,但遭遇名发世家组织20余人的围攻。当公安民警抵达现场后,场面依旧混乱,多名执法队员、协管员被打伤。民警鸣枪警告才得以控制局面。

  后公安机关在处理这一案件时,中南路执法中队提取的现场录像设备却不被采用。

  因中南司法所作为见证方当天也在拆违现场,司法所对当时纠纷进行了全程拍摄,该资料被公安机关采用,为依法处理该纠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后阻扰执法并打伤执法人员的当事人受到了应有制裁,该处违建也被依法拆除。

  调解员武老师表示,半个月来,自己也是感受到了城管队伍更加的规范化,因为司法调解的介入,违法者的工作也好做了,城管执法的阻力见小,三方的合力作用下,调解工作比以前顺利了不少。

  调解员范老师原来是司法局的干部,半个月以来他深有体会,司法调解正在清晰而明确地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执法者和违法者都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法律的约束力正在一步步加强。 

徐洪表示,司法调解员作为第三方权威介入,对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和相对人的行为见证和监督。一方面规范执法行为,使整个执法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另一方面由司法公正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证据,保护相对人合法权利,使城管执法真正实现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向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