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警惕贪腐中的长尾效应
长尾效应,最早出现在经济学和统计学中,指零散的小量、非主流市场通过庞大的数量累积,会形成远超主流市场的现象。
同理,相比单次贪污受贿金额、相比干部职级影响力、相比权力寻租空间而言,无论是扶贫办还是农技推广站,这些小衙门换作平时都难以入得法眼。然而正是这种金额不若“老虎”、污染不若“苍蝇”的“蚊子”级贪腐,却着实与民争利,直吸民脂民膏,颇为可恨。且若累计而言,其影响即便是“老虎”恐怕也要感到逊色三分。
据统计,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今年3月31日,共处理违纪人员4266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0405人,约占总数的94.7%。基数庞大的背后,是贪腐方法的不择手段: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显然平常观念中的“清水衙门”也成了贪腐重灾区,其恶劣影响并不亚于传统中的“油水部门”。
贪腐的长尾效应影响并不仅限于贪腐金额,也在于给相关产业和利益链都造成连锁影响。以病死猪处理补贴为例,部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由于层层剥夺、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养殖户对病死猪非但零收益,反而要花费150元左右对每头病死猪进行消毒、深埋,这显然就成倒贴钱。这种情形下,无良养殖户就会考虑将病死猪卖给非法加工人员以保持养殖微利,而略有良知的养殖户则可能就往江河丢掷,形成一定范围的“惊现漂浮病死猪”。
可见,越是贴近基层群众,越是群众所急切需要的费用补贴和技术补贴,就越不能容忍这种长尾式贪腐的存在。因为这种环环克扣、雁过拔毛,在中饱私囊的同时,也会对第一产业的生产者形成利润挤压及技术限制,最终导致产业的发展迟延、异化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其危害性远大于普通贪腐行为。
贪腐长尾效应的产生有着多种因素。从制度层面而言,在于信息和政策的“中梗阻”。不可否认上级政策和补贴的鼓励、引导初衷,然而由于“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很多地方的部门科室把工作职能当成了“创收”工具。一方面,利用上级对基层情况的不熟,虚造或伪造补贴种类、补贴数量,从而套取专项资金,截大发小;另一方面,在直补的情况下,利用中间商,虚加各种硬件、服务成本,以此套取专项补贴。
监督的缺位是外因:作为边远的扶贫办、农技推广站等,鲜有同级的纪检组织,因此纪检监督大有鞭长莫及的味道。其二,长期的清水衙门定位,给相关人员贪腐创造了一个极好的掩饰,也很少引起反贪部门和纪检系统的重视。也正因为查处少、监管力度小,作案胆子就大,连3分钱都敢贪、要贪,又不知有何不敢要?
可见,贪腐无关乎职位,更在于一颗腐败堕落的心。从思想建设角度而言,长期的清水衙门形象,让相关人员在与实权部门的对照中产生强烈的心理失衡,在缺乏上级监督和纪检监督的情况下,又正值国家加大三农补贴之时,疯狂敛财也就不足为奇了。
打破这种困境的最好办法,笔者认为除健全监督外,还在于实现补贴信息透明化,在于扩大财政补贴宣传甚至到户,有条件的更要实现补贴对象的信息采集,做到大数据下的群发与信息告知,以此打通“中梗阻”,彻底消灭欺上瞒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