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伟:为死囚而辩——从刑警到律师
“让他们从‘死’到‘活’,我的心里特别有成就感、满足感。”孙中伟对记者说,“作为律师,如果一辈子没有让死刑犯改判过的话,就像一名警察一辈子没抓过小偷一样,会非常遗憾。”尽管总是和死囚打交道,但没有穿律师袍的孙中伟平和而热情,一口云贵普通话语速很快。
自2000年起至今,已经成功帮助50多名一审死刑的犯人最终被改判的孙中伟为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如果有一天“成功‘解救’百人”,他就决定退出刑辩江湖而转行做商事非诉律师。
从刑警到律师,从南方到北京,再到创办个人律师事务所,孙中伟的每一次蜕变,都一步步证明着自己“真的可以”。
转型
从刑警到律师
刑事警察的特殊工作经历,使得孙中伟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无论是和死囚当事人交流还是和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的沟通上,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1996年7月,孙中伟从南方一所政法院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云贵两省交界的某公安机关工作。4年的政法机关工作经历,他面对过很多刑事犯罪分子,其中不乏穷凶极恶的杀人犯。
4年间,难忘的缉毒经历很多。孙中伟甚至和荷枪实弹的武警们一起在公路上检查毒品,抓捕武装贩运毒品的犯罪分子。“这些经历,让我不仅了解警察的侦查破案方法和过程,更能切身体会公安、检察机关想落实犯罪嫌疑人罪行的心情。”孙中伟告诉记者。
1999年,孙中伟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
作为新律师,孙中伟承接了第一起为死刑犯提供二审法律援助的案件,而这也是他为死刑犯辩护之路的起点。
孙中伟告诉记者,经过多次会见并反复研究案卷后,他在二审中提出当事人周某万贩卖的海洛因是大量掺假后才达到1105克,不应判处死刑,并以此为辩护理由为周某万争取到了死刑改判的结果。
据记者了解,2000年的《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并没有对毒品的含量做出明确规定。直到8年后,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死刑案件毒品含量鉴定才作出明确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毒品鉴定结论中应有含量鉴定的结论。”
“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给了我极大的自信和鼓舞!”孙中伟很自豪。对于律师“菜鸟”,第一个案件的胜诉给了他很大的信心。
交流
将死囚当朋友
很多人都很奇怪,孙中伟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为死刑犯辩护。
“他们(死囚)也是有血有肉的人,除了极个别的预谋恶性杀人抢劫者,绝大部分死刑犯的犯罪都是有复杂原因的。”孙中伟对记者说,办理每一件案子他都全身心投入,因为这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
孙中伟说:“警察和他们(死囚)本身就是对立的,使得犯罪嫌疑人有戒备的心理,有的事实很可能就被刻意隐瞒或遗漏了。而作为律师,恰恰可以从这些碎片中获取有利信息来为他们辩护。”
“律师认真倾听,会让当事人很放松,我常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会见当事人,也许这正是死刑犯和家属信任和尊重我的原因吧。”孙中伟说。
因为和死刑犯们的长时间交往,体会到了他们的苦和痛,让孙中伟心软而无奈。
孙中伟告诉记者,尽管在接案子的时候,他能保持“理性”与当事人谈费用问题,可是常在办案子的过程中,遇到让他“不理性”地降低、减免律师费的情况。
他说:“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律师费是先交一部分,再赊一部分。他的女儿在深圳打工,即使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收入,还按月给我邮寄1000元律师费。我告诉她如果实在没钱,就等以后有钱了再说,她还是坚持每月给我付500至800元。”
坚持
珍视每一个生命
因为承办死刑辩护的特殊性,执业14年间,全国各地的省级高院孙中伟几乎都去过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发布《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孙中伟告诉记者,2007年是个节点。“从程序上能感觉人权被尊重,生命被珍视。法治进步不是虚的!”
在此前,他接触过的各种死刑案例中,中级法院一审死刑的案件,被告人上诉后,省高院维持原判的情况很常见。“让省高院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死缓,被告人基本上就可以活下来了。”这是孙中伟在实务操作中要做的重点。
死刑复核权全面回归最高法院后,程序上又多了一重保障。也让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有可能找到更多有利于死刑犯的证据和理由。
2007年底,曾被其他律师放弃辩护的抢劫杀人犯陈海军(化名)家属找到孙中伟作为辩护人。
2008年,一审开庭后,法官并没有采纳孙中伟“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好”的辩护意见,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孙中伟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有误,提起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两次死刑判决让原本充满希望的当事人家属近乎绝望了,两年多来的努力也让陈海军家人几乎花光了积蓄。
但孙中伟仍坚持希望,并表示愿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继续为陈海军在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中努力。最高院法官经过多方认真审核,组织被害人家属多次调解,并与省高院、市中院沟通,最后将案件发回省高院重审,陈海军最终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发展
在商业街立足定位
2004年6月,孙中伟决定放弃安逸平静的生活,毅然离开了南方城市,来到北京成为一名“北漂”律师。
“那段生活不仅身体受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孙中伟对那段时间记忆犹新。在北京收到的第一笔2000元律师费让他潸然泪下,“够支撑400元的房租,吃两顿好的了。”
6年东奔西走的生活,孙中伟咬牙坚持着,逐渐有了自己的名气和固定的案源,不用再为生活发愁。
2009年8月1日,孙中伟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创办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并将工作重心定位于死刑辩护。
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非常窄小,相同价格在其他地理位置租用办公场所,一定会更好。但孙中伟不这么想:“全国各地的人来北京旅游都知道王府井,这是律所品牌和实力的最好证明。”
“孙中伟是个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人,办案之余还能笔耕不辍,确属不易。”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的黄应生大法官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