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纪委揪“内鬼”
魏健受到调查,并不是体现中央纪委“严管自己的干部”的道义形象,而是制度在正常运转,面对纪检干部违法违纪,制度没有失灵,没有谁享有免于监督的特权。
5月19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查处栏目发布通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而在10天之前的5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两位中央纪委官员相继落马的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舆论对中央纪委重拳反腐的围观。揪出“内鬼”背后,透露的是中央纪委反腐之拳的力度,也是对“纪委监督和调查别的官员,谁来监督纪委”质疑的有力回应。
事实上,早在3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最新机构改革时,新设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就已经表明,中央纪委已经拿出措施在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而这一新设的部门,也被舆论认为是“纪委内部的纪委”。
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曾表示,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为了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防止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
实际上,就在上个月,原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中央纪委委员申维辰接受组织调查时,其中央纪委委员的身份就曾一度引发中央纪委反腐指向自身的关注。
五年落马四名中央纪委委员
据了解,2007年至2011年间,曹立新曾任中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三处处长。中央纪委纪检监查六室负责查办华北东北地区的党政机关腐败案件。
而此前落马的魏健在中央纪委内部资历颇深,曾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2008年接任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五室主要是负责联系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西藏等地的纪检监察工作。
2012年,魏健调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二室分管联系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机构。
今年3月,中央纪委内部机构调整新设纪检监察室,魏健刚转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
实际上,在魏健、曹立新被调查前,纪委系统早有被调查者。
此前被调查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申维辰、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谢克敏等,也都与纪委相关。
金道铭曾于1993年至2002年期间,担任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兼外事办主任、中央纪委外事局局长、中央纪委副秘书长等职务,于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山西省纪委书记,是长期在纪委系统内任职的官员。
申维辰早年曾任山西省潞城县纪委副书记,也是首位落马的十八届中纪委委员,是今年落马的第一名正部级官员,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第四名正部级官员。
谢克敏在2013年担任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前,有长达6年的纪委工作经验。其于1996年11月至2001年5月,分别担任晋城市纪委常委、机关党支部书记;2001年5月到2002年1月,其调任陵川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此后才离开纪委系统,直至担任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
再往前推,2013年底落马的原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曾长期在纪委系统工作,曾担任四川省纪委书记;已被判刑的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则是首位落马的省纪委书记;更早前,被指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
在这些落马的纪委系统官员中,王华元、李崇禧、金道铭、申维辰等四人都曾担任中央纪委委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表示,与申维辰等相比,魏健是中央纪委内部具体的办案人员,他的落马将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引发的震动效应会更大。
纪委自查“地方布局”
对于魏健接受调查一事,杜治洲认为,这将给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干部提供一个信号,即内部人员也不是反腐的“真空区”,反腐监督有可能更大规模深入到各级纪检组织之中。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从各地纪委动态来看,中央纪委从机构调整到“清理门户”,都引起了纪委系统和地方纪委的后续跟进。
今年3月份,中央纪委公布新设纪检监察室后不久,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全面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作风建设,全面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紧接着,陕西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该通知强调,要对所在部门、单位、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签订《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
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委委员、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陕西省纪委要求“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且查办结果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纪委,省纪委将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中央纪委,有关案件均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
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也对委厅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了新一轮调整。
仿效中纪委机构调整,江苏省纪委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突出内部监督,打造过硬队伍。
江苏省纪委对外表示,这是省纪委监察厅转变作风、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一贯要求。
魏健被调查之后,5月15日,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海平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在线访谈时透露,北京市纪委刚刚设立了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由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直接分管,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他还表示,“对于自身发生的问题,绝不遮掩、绝不护短。”
实际上,就在今年1月,北京市纪委点名道姓向社会公开曝光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不仅如此,北京市纪委还搭建了开放的监督平台,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首页开通了纠正“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快线,公布了举报电话。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了解,重庆、广东、辽宁、江西、河北等多个省市都已比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的清理精简情况,对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了机构调整。
防止“灯下黑”要靠制度
在今年两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委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认为,中纪委内部的腐败分子,比较难发现,现在专门设一个监察室来管这个事要好一点。“在办案过程中,地方一些腐败分子会拉你下水。这种腐败的危害可能更大,治理这些腐败的意义更大。”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表示,纪委系统的办案人员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所办案件,在查处过程中有很大的阻力,或者有人透露一些信息给腐败分子,出现所谓的“内鬼”。
张希贤分析,纪委人员出事一般都是徇私舞弊的问题,包括包庇犯罪问题。“最简单的是吃了、拿了人家东西,对案件有所放松,办案过程中出现不公正问题,收了腐败分子的钱,去包庇腐败分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评论认为,魏健接受调查,不仅彰显了中纪委“权力自洁”的公正态度,而且还体现出了中纪委杜绝“灯下黑”的坚强决心。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魏健被查处,是纪检监察系统的自我净化。但这不仅仅是壮士断腕的勇气使然,更是制度运行之下的必然。这充分说明,即便面对所谓“内部人”“自己人”,制度也没有失灵。
该评论认为,魏健受到调查,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体现中央纪委“严管自己的干部”的道义形象,而是制度在正常运转,面对纪检干部违法违纪,制度没有失灵,没有谁享有免于监督的特权。纪委不是一个凌驾于制度之上“专查别人”的机构,本身也在制度监管之下。
“只有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才能以监督的‘无影灯’,消除‘灯下黑’,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该评论指出。
对此,姜明安也表示,反腐要长久,还应重视法治建设、制度建设,如何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法制、完善制度,建立“不能腐、不易腐”的制度,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