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剧本和小说频频“闹别扭”
最近两年,剧本和小说之间的纠纷成为著作权纠纷的新类型,一边是小说作者认为剧本剽窃小说的创意和内容,一边是剧本作者和影片片方认为小说“搭车”影片获取利益。
李碧华指责芦苇
5月6日,著名作家、知名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通过律师发表声明,称内地知名编剧芦苇计划出版《霸王别姬》电影剧本的行为涉嫌侵权。对此,芦苇向多家媒体记者表示,李碧华如有任何不满可以找他沟通,但目前根本联系不上对方。
编剧李碧华的版权代理公司发表声明表示,《霸王别姬》电影剧本一切版权均归属于汤臣电影公司,芦苇已就其完成改编台词本部分的工作获得相应报酬,其对电影剧本并不享有所有权、发表权、出版权及使用权等权利,严禁芦苇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表或使用《霸王别姬》电影剧本。
声明中提到,因《霸王别姬》题材较为敏感,部分情节需要导演做专业改动,且李碧华是广东人,对北方语言不够熟悉,因此后来才有芦苇加入。但是,根据“原著”合同约定,“与《霸王别姬》小说有关之一切版权均归属于原著作者李碧华女士,李碧华女士已将小说《霸王别姬》大中华地区所有版权委托给上海华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独家代理,《霸王别姬》相关产品制作计划均在顺利推进中,任何人侵犯原著小说的版权,一概追究法律责任。”
声明还称,芦苇关于其个人在电影《霸王别姬》中重要性的片面妄想纯属自欺欺人,还称芦苇当年为能加入剧组,主动告知剧组自己曾因“流氓罪”坐牢。
针对此声明,芦苇在接受北京媒体电话采访时透露,该纠纷起因可能是因为自己去年出版的一本书《电影编剧的秘密》,书中提到了当年《霸王别姬》的剧本创作过程,书中的相关描述或许让李碧华感到不满。
他认为,这则版权声明在措辞上“攻击性”很强,不仅直指芦苇的行为是“榨取团队合作成果谋取私利”,还指责其“即使长年无法产出原创作品,对名利渴求亦应取之有道”,甚至还翻老账称芦苇当年曾因“流氓罪”坐牢,参与剧本创作是“剧组给了他一个机会”。他认为这则版权声明已经超越版权争议的范畴,变成一种人身攻击,而这实在没必要。
至于对方发出声明后,会否影响其编剧集出版,芦苇表示将向律师咨询其中的法律问题。但对于对方在声明中涉及人身攻击的措辞,他希望大家实事求是,冷静下来。
小说作家指责《地心引力》
不仅国内编剧圈,国外编剧圈里也因影片剧本纠纷闹得沸沸扬扬。美国热销推理小说作家泰丝·盖瑞森5月13日起诉了华纳兄弟娱乐公司,指控该公司出品的影片《地心引力》是由她1999年出版的同名书衍生而来。
该项指控于5月13日正式提交至加州联邦法庭,不过并不是针对侵犯版权,而是针对一份合同,该合同是盖瑞森当时出版同名书时签订的一份有关电影条款的索赔合同。她的书描述了“在一系列太空灾难将空间站的工作人员生命夺走后,一位女医生宇航员独自一人滞留太空”的故事。
盖瑞森称,Katia公司花费100万美金买下了这本书的电影版权,《地心引力》导致她损失了这笔版权费。此外,如果一部电影是基于她的故事而拍摄,她会拿到50万美金的制作奖金和净收益的2.5%,目前她也不可能获得这些收益。
另一方面,《地心引力》获得了7项奥斯卡奖项,拿下了全球超过7亿美金的票房收入。盖瑞森相信,她可以证明华纳兄弟公司要负责任,因为Katia是New Line公司的子公司,而New Line公司后来被卖给了华纳兄弟公司。
因为该案不是关于版权方面的纠纷,所以1999年书中的内容究竟与影片有几分相似度不是该案的焦点。如果盖瑞森想获得几百万美金的赔偿,她就要证明这部影片是基于她书中的内容而展开的。
截至目前,华纳兄弟娱乐公司没有针对此事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