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门口的滚动屏幕上,循环播放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屏幕下方的展板上,也显示出如何申请执行的漫画和宣传。一场执行工作全方位公开活动在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展开。

59日是门头沟法院“执行庭长接待日”,法庭里3位当事人激动的声音在门外都能听到。

“法官做了财产保全,为什么不把钱先给我?”执行申请人李芬芳(化名)一进门就怒气冲冲地质问执行庭长。

“诉讼保全是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资金,但不等于这个钱归属你,还有其他案件也是告吴民(化名)的,我们局负责执行,所有案件要共同分配这个钱,他们也是债权人。”执行一庭庭长谭勇只好耐心地解释。

一旁的张红霞(化名)和张建民(化名)虽然不是申请人,但由于三角债的关系,对此执行案件也非常关心,不时地插话、询问。谈话一直进行了50分钟。

“你们弄明白就好,等着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有钱一定会被执行回来的。”谭勇把3位申请人送出门,“当事人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了解案件进展,但很多人还是习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

“判决易、执行难”一直是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执行的情况和结果直接和群众的实际利益挂钩。为了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门头沟法院执行局全面公开各种信息,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全程公开,畅通所有渠道    

门头沟法院将执行信息从开始到结束的过程全面向市民公开,使法院的执行工作透明、高效、系统化,其中包括:联系渠道,强化沟通交流;知情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与监督;诉求渠道,强化矛盾化解;信用惩戒渠道,强化对失信执行人的惩处等具体方式。

20141月起,门头沟法院所有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都增加了法官姓名和移动联系电话,其目的是把联系渠道建立好,以便申请人能随时向法官了解案情。

谭勇对本社记者说:“为确保从立案开始就让当事人知道,我们要求承办人拿到案件之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告知自己的联系电话,而且卷宗里面也必须写清楚。”

谭勇表示,申请人对案件进展不了解就容易产生误会,加强联系沟通就是为了让申请人安心。“换作是我,要是案件两三个月没有解决也没有信息反馈,你再说什么我也不相信了。”

信息实时公开,畅通知情渠道的进一步做法是要求执行法官将办案的每一步工作都和执行申请人进行沟通,这一点不仅能让当事人了解到具体的情况和过程,也促使执行法官将工作落实到位,起到双向督促的作用。

举例来说,银行、房管局、车管所这些单位,都属于执行法官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必须去的地方。如果查到被执行人有存款、房产和车辆,要及时告诉申请人,以便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后更加理解执行工作。另外,针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在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也要保证裁定书能及时公开及送达。

“虽然工作量很大也很繁琐,但的确能让当事人知晓执行进展,保障申请人得到实际利益。”谭勇对记者说。

除了消息反馈,执行法官还会在每个月的第一个、第三个周三上午,接待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接待过程中当事人可办理提供执行线索,提交执行案件相关材料,请求办理调查取证等相关事宜。如果申请人的诉求得不到解决,还可以通过“执行公开日”“庭长接待日”寻求帮助。

“执行法官都告诉我情况了,但我觉得,能从庭长那里了解到情况,心里更踏实。”李芬芳对记者说,她选择这种途径,为的是更早解决问题。谭勇的情况说明让她对法律程序更清晰。

  

“晒”信息,强化失信惩戒 

执行信息公开的目的既是要让申请人理解承办人,也要让被执行人知道法院的执行力度,产生震慑作用。

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出《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申报表》《信用惩戒风险提示书》,告知其在执行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风险。同时,法院对重大或涉民生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并邀请媒体参与,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裁判文书公开包含具体执行信息,里面有失信行为、立案时间、执行法官,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会详细记录当事人到底是为什么失信。”庭长助理李文超说,这种做法对企业法人的震慑力比较明显。

据记者了解,我国最早提出执行威慑机制是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中特别提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限制其出境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或者通过征信系统记录、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的信息。”

信用惩戒渠道除了及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上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还会通过人民网、法院院外电子屏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对于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出台禁令,限制其高消费,不允许其买奢侈品,坐飞机出境。

“我们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呈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会传给出入境管理局。去年,一个被执行人打算从珠海出境,珠海出入境管理处发现后马上给我们打了电话。”李文超说,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责任,会一直留在失信人名单上。

截至目前,门头沟法院已公布3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均对其适用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下一步工作,我们准备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本区做一个通报,让被执行人在本区内的消费受到限制,让信用惩戒工作更具影响力。”李文超表示,最新的通报海报已经印刷完毕,在法院门口的失信人橱窗我们会展示一些典型案例、案情、执行过程进行公开。

“我们计划先向银行、公司和各部门送达这类信息,让他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参考和平衡。”李文超说,“法院通过这种方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比如,如果他们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考虑到当事人的信用程度后可以不予批复。”

目前,社会公众可以在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了解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的当事人情况等执行案件信息,实现从法律、经济、生活、舆论等各个方面对被执行人进行制约,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执行联动,配合有必要

“执行难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被执行人有时候确实没有钱。”谭勇对记者说,像李芬芳这类申请人的赔偿,也许需要很长的执行过程,甚至有些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导致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