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保姆的休息权

    休息权是与每个劳动者都息息相关的权利。而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休息权,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是雇主和保姆就休息权问题容易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

  “罗阿姨,今天晚上有客人要到家里吃饭,你赶快买点儿菜,回来做饭吧。”保姆罗世会正和几个朋友逛街,接到雇主的电话,尽管很不情愿,她最后还是答应:“好,我马上回去。”匆匆道别之后,便向公交车站跑去。

  这是一个星期天,她本来和雇主商量好今天休息,约了几个朋友一起逛街,没想到不到4点,雇主一个电话打来要她马上回去。“这不是第一次了。”她无奈地说道。

  法定假日继续工作,工作时间被随意延长,除了春节没有假期……如果是一份普通的工作,早有人呼吁“保护休息权”,但由于家政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保姆的休息时间很少受到人们的关注,甚至连她们自己也忽略了。

保姆VS雇主

  罗世会今年已经50岁,她2001年来到北京从事家政服务业,20039月,通过老乡介绍到朝阳区的一个小区工作。她没有与雇主签订书面协议,10年间她每年除了春节20天左右的假期,没有其他休息日。去年3月,她向雇主提出要每周休息一天,雇主勉强答应:“没有谁让你不休假。”接着的两个月她每周可以休息一天,但之后又恢复了原状,每次在法定假日和周日要求休息时都会闹得很不愉快。

  “每次休息,我都是把家里的事情做完之后才出去,有时虽然休息了,雇主打电话说有事,就得立马往回赶,说是给了休息时间,其实根本没有休息。一是因为没有正式的合同,二是如果雇主有事,我不好意思不回去干哦。”罗世会说。最让她不能理解的就是,雇主一家出去旅游,没什么重要的事也会不时打家里的座机,不打她的手机,好像就想看看她有没有在家里干活。她很后悔当初为了省几百元的中介费自己找工作,导致没有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也给保姆的休息维权埋下了隐患。

  她身边还有些熟人也是这样的情况。从事家政服务的很多是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本身没有法律相关知识,维权意识也不强。要不是楼上的阿姨跟她说现在保姆每周都可以休息一天,罗世会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应该有休息的权利。

  除了熟人和老乡介绍,通过家政服务中介公司也是保姆找工作的重要途径。四川的魏玉芳从2006年开始从事家政服务,开始没有签订协议,在之前的雇主家从来没有休息日。20118月,她通过中介换到观湖国际小区工作,当时签订的合同规定:“每周休息一天,法定假日休息”。现在,她月工资3500元,每天从5时到21时,但休息时间能够按照合同执行。若休息日有事走不开,雇主会主动将她的假期调整到其他时间,不会随意占用或取消。而保姆李姐月工资4500元,每月基本可以保证休息4天,在法定节假日也会休息,雇主还会给她100元或者200元的“过节红包”。

  对于保姆的休息问题,雇主也有自己的看法。“我是自己找的保姆,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口头商议好固定给保姆每个月3天的假期,现在也一直是这样执行。”雇主马女士说。她认为应该给保姆一定的休息时间,法定假期也会按照国家规定给保姆放假。

  雇主张女士家的保姆是熟人介绍来的,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因为她家保姆是基督教徒,周日要做礼拜,从开始就说好周日是休息日。平时只要保证接孩子、晚餐不耽误,其他时间一律可以自己支配。“我们相处得很好,几乎已经成家庭成员了。”张女士说。她认为,关于保姆的休息权需要双方都有好的心态,雇主不能有太高的要求,要换位思考;保姆也要踏实做事,摆正位置。

律师提示:依法维权

  休息权是与每个劳动者都息息相关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享有相关法律规定休息权的劳动者,休息权利主要包括: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之外,国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休息日最低保障制;劳动者享有法定节日、婚丧假、带薪年假等休息日。

  对于家政服务人员的休息权,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是雇主和保姆就休息权问题容易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挺提示,家政服务人员是否能够享有法定节假日,主要看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比如家政服务人员通过与家政公司之间签订协议,就可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权利和加班工资;如果是劳务关系,比如个人雇主直接雇佣保姆、小时工、月嫂等,法律上则视为劳务关系,受民事相关法律调整,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休息权。

  既然通过家政服务中介可以形成劳动关系,那么家政公司的协议中,有没有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休息权的规定呢?记者咨询了多家家政服务中介公司发现,中介介绍工作时,都会与雇主签订正式的合同,对保姆的休息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保障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具体条款每家公司略有差别。家政中介“爱侬商城”与客户签订的雇佣合同规定“每月休息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中介“家事无忧”的合同也保障法定假期,但休息日需要雇主和保姆商议决定。北京富平家政服务中心合同规定:“每周休息1天,不休有加班费,每年11天的法定假日若不休息享受双倍工资。”

  江挺认为,家政公司与保姆签订的休息协议只要没有违反劳动相关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宪法和劳动相关法律的调整,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则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通过中介介绍工作的保姆,如果发现雇主不遵守合同,没有保障自己休息权,那么家政公司就需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对于没有签订协议的保姆如何维权,江挺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虽然家政服务人员的休息权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也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但雇主和保姆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保姆因“疲劳工作”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或《侵权责任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