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让研究会“活”起来

    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的小王桌上有一张表,上面列出今年上半年将要有3个新的研究会成立。“三中全会后,法学界积极性很高,学术氛围越来越浓了。”小王说。

  截至目前,上海市法学会已有33个研究会。小王所在研究部只有3个人,每人联系11个研究会。在过去一年,小王和她的同事们异常忙碌,“研究会活动几乎没有断过,晚上经常还要加班工作。”

  4个多月前,新当选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的陈旭高度肯定了研究会的工作,认为各研究会去年开展学术活动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新的突破,不仅营造了上海法学、法律界的良好学术氛围,而且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建立研究会退出机制

  上海市法学会一位负责人说,上海法学会研究会工作能有现在的局面,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国内法学会研究会业内有一个“三分三”之说,即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平平,三分之一“休眠”。

  2010年,上海市法学会修订了研究会管理办法,明确了研究会的任务,建立研究会退出机制,规定连续多年不开展学术活动,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无明显改进的研究会给予撤销。

  办法出台后,长期不开展学术活动的法律文书研究会被宣布撤销。此举在各研究会震动很大。

  法学会提出,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研究会,成熟一个建立一个,不再为建而建。“同时,研究会防止单位或部门搞‘小团体’,拉‘小山头’。研究会要凝聚全上海的学术人才,理事组成的面要广,有代表性,打破院校之隔、理论与实务之隔,让有学术地位、学术威望的学科带头人做会长。”上述上海市法学会负责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在2013年,上海法学会新成立了立法学和法学期刊两个研究会,使研究会总数达到了33个,从而基本包括了法学基础学科、新兴的前沿学科和个别边缘学科,能基本适应上海法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实践对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

  同时,为更好地开展学术活动、凝聚人才搭建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学术平台,一些研究会还设立下级组织,像金融法研究会设立了“互联网金融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和“公司治理与金融研究中心”两个专业研究中心以及信托法专业委会员、保险法专业委员会。诉讼法研究会下设民诉、刑诉、行政诉三个小组。上海市法学会的负责人认为,法学研究领域的不断细分,是学科发展日渐成熟的标志,这样便于更集中、更专业、高效率地开展法学研究。

  针对研究会普遍存在的经费问题,上海市法学会对研究会活动资金实行制度性安排,规定每年每个研究会不少于2万元经费,只要有学术活动,有课题研究,都有经费保障,通过申报审核下发。

  所有的研究会被要求规范化运作,建立档案,要求要有自己的管理规约,一年至少开一次组织性会议,每年不少于12次活动,其中一次必须是学术活动。与法学会建立联动机制,便于法学会及时掌握研究会动态,指导研究会工作。

  法学会每3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研究会,评选的标准包括学术、科研活动开展情况、自身组织建设以及协助法学会活动开展情况等。

  2011年,在首次优秀研究会评选中,有6个研究会获选,会长和秘书长受到重奖。在上述上海市法学会负责人看来,一个研究会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会长和秘书长这两人。所以这次评出来的6个研究会的会长和秘书长的业绩大家也是公认的。获奖者都是按照严格的打分从高分到低分胜出的。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活动

  上海市法学会指导各研究会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活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后,有关法律制度在国内尚属空白。金融法、财税法、民法、法学教育等研究会和银行法律实务中心就先后举办了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研讨会”“税收法律问题研讨会”“民法问题研讨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与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研讨会”等,从不同学科角度,为自贸区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据此,各研究会的年会主题也有了针对性。比如去年的行政法研究会年会主题是“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转变”,商法研究会年会主题是“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商法变革”,仲裁法研究会是“仲裁的发展与改革”主题,法理法史研究会以“法治中国与法学研究”为主题,经济法研究会以“经济建设中的法治战略”为主题等。

  “这些活动均围绕各学科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课题,对这些问题开展研究体现了研究会作为法学研究主阵地,发挥引领学术、指导实践的重要作用。”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还有一些研究会聚焦热点,探寻前沿问题。小王多次参加过行政法研究会主办的“青年论坛”,这个论坛从2012年创办,主要解决理论与实践“两张皮”问题。论坛每次活动以某个青年学者的研究成果作为议题,另外一名实务部门的专家对应介绍,展开交流,每次论坛十几人,每人都有发言。论坛后还发简报。

  在去年举行的“都市化与地下空间利用”论坛上,先由一名专门研究日本地下空间利用情况介绍研究成果,然后,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一名退休的副所长对应介绍了上海地下空间利用情况,引发了在场青年学者的热烈讨论。“一个论坛下来,青年学者们都感到收获很大”。

  金融法研究会组织的上海市经济法商法研究生沙龙也是如此,这个全部由高校研究生、博士生参加的以学术研讨、征文为内容的沙龙已办了16届,各高校竞相承办,很受欢迎,现在已拓展至长三角区域。

  生命法研究会研究的器官移植、转基因等,很多专著填补了国内空白,研究会的专著《生命法丛书》列入上海法学文库,成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医事法博士生招生的指定用书。

  “这些学术活动或是应对新技术对现有法律制度挑战,或是解决特大型城市管理中的疑难问题,都走在立法之前,体现了研究会具有较高的前瞻性视野和敏锐的问题意识。”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指出。

  今年年初,上海市法学会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律问题研究”为导向,由学会领导分头率机关人员赴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等院校调研工作,与相关的行政法、经济法、商法、财税法、金融法等10多个研究会的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就如何加强研究会基础工作、更好发挥学会的服务作用、研究会换届、推动成立相关研究会等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研究会是法学研究的主力军

   

  这种意识还表现在,一些研究会关注国家的立法进程,积极参与。比如,在去年,立法学研究会举办了“立法法修改系列研讨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针对商标法第三次修改组织了专家研讨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也举办了专题研讨会,这些研讨会都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让研究会‘活’起来。”上述上海市法学会负责人说,研究会是法学研究活动的主力军,绝不让任何一个研究会无事可做,法学会会采取交办或委托的方式让一些研究会“动”起来、“响”起来。

  比如,去年金融法、知识产权法、信息法律等三个研究会分别承担了上海市法学会委托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制度创新》《“智慧城市”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网络信息监管与网络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等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以落实《上海市法学会引领繁荣上海法学研究2012-2016年规划》。其中《网络信息监管与网络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提供给市经信委,被立法草案吸纳。

  在过去一年,上海金融法治论坛、上海航运法治论坛、法律实务专场等有影响力的活动都是相关研究会协助市法学会承办的。像行政法研究会受市法学会委托组织专家起草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草案)〉立法修改建议书》报送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修法参考,受到好评。

  在按年初提交的计划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研究会还想方设法扩大对外交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或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学习借鉴域外法治经验。去年行政法研究会、刑法研究会以及环境法研究会分别与日本学术界开展了学术活动。港澳台法律研究会也与澳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了学术研讨会。在国内,这种交流也在浙江等兄弟省市法学会之间进行,针对共性问题,寻找对策。

  在上海,一些研究会还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开展讲座。比如卫生法学研究会进医院讲如何化解医疗纠纷,讲解卫生前沿的法律政策问题。

  2013年,上海法学会33个研究会共开展各类活动83次,比上年增长了近40%,每个研究会达到了至少12次活动。充分发挥了研究会在法学研究的主力军、主阵地作用。

  “现在,各研究会搞得很活,建了档案,有通讯录,还建了网站、微信平台以及内部刊物,学术研究氛围很浓。”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说。

  陈旭对此充分肯定,他认为,这几年随着法学会建设的加强,研究会的建设也在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学术活动丰富多彩,围绕实践当中的法律问题和重大理论前沿问题开展研究,关注立法、为完善法制体系提供理论知识,研究会活力进一步凸显,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陈旭给研究会提出的要求是,各研究会要围绕学术论坛、研究成果、人才培养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开展工作,争取每年拿出几项有针对性、有转化价值的研究成果,法学会将予以结集出版,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逐渐形成与城市发展同步的法治文化积累。在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上海特色的优势学科,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