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制定印发具体措施

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 吴欣怡) 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定〉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统筹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措施》明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实践主题活动。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法治山西建设行动计划(2026-2030年)》,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加强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加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严格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做好重大决策法治问题研究论证。精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深化“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行“晋企码”扫码入企机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制定律师、公证服务涉外企业工作指南(手册),试点开展“公证+认证”线上一体联办,持续推动大同国际仲裁院建设。

  《措施》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化解、有序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健全“调解+复议”“调解+律师”“调解+公证”等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统筹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案前、案中参与调解,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作用,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

  《措施》要求,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完善经常性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开展“严纪律·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