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惠安县法院创新“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
民事裁判自动履行占比达36.14%
本报讯(□刘清华 通讯员苏良伟 曾芬芳) 为切实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官司打赢了,钱却拿不到”胜诉权益兑现难问题,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首创“全流程督促履行机制”。该机制通过立审执全链条高效衔接,促推更多生效裁判自动履行,实现更多案件一次性、实质性解决纠纷。相关经验做法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推介。
在审前阶段,惠安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保全+关联检索”为债务人精准画像。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案件中39.5%的财产保全案件实现调解或撤诉。同时,该院依托“一张网”检索研判债务人偿债能力,准确研判案件是否适合做调解工作或者需尽快判决,今年以来,调解案件2379件,其中59.1%实现按期自动履行。
判后阶段,该院采取“风险警示+逐案督促”策略,通过在判决书和调解书中加入强制执行条款、拒不履行法律后果说明和拒执典型案例,并针对小额案件和调解案件建立台账逐案跟踪督促,增强债务人偿债的自觉性。
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运用“柔性激励+刚性强制”兜底保障,为主动履行者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修复信用,对想还款但经济困难的债务人积极促成和解;对拒不履行者则依法采取限高、失信、拘传拘留乃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今年以来,该院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749人,执行到位3.62亿元,执行到位率达46.86%。
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惠安县法院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显著降低,生效判决和调解案件中经督促后自动履行占比达36.14%,有效降低群众解纷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