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机接口技术应用风险的类型化及治理策略
近年来,随着信息科学、大脑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医学等取得突破性进展,脑机接口技术逐步从理论设想走进人们日常生活,开始被应用于疾病治疗、远程控制、认知增强等方面,并逐步向养老、教育、娱乐等领域扩展。基于脑机接口技术的前沿性、颠覆性、创新性及对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驱动价值,我国于2021年将脑机接口技术纳入国家科技创新2030“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开启“中国脑计划”。2024年1月,工信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等专业领域制定专项政策文件,形成完备的未来产业政策体系。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脑机接口”列为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未来产业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构建未来产业全链条培育体系,推动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然而,随着脑机接口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持续扩展,诸如侵害脑隐私、技术权利不当扩张、用户情感被操控、混合行为责任难以合理分配等社会风险随之产生。因此,有必要针对相关社会风险构建具有针对性、适应性、预见性的法律制度,从而为脑机接口良性、可持续的研发和应用提供法治保障。
脑机接口技术应用风险的类型化
根据使用目的的差异,脑机接口技术应用风险可以分为:医疗目的下的隐私风险和知情同意虚置风险,改善目的下个体自由被操控及延伸出的责任分配难题,增强目的下内在能力技术可控化引发的个体权利空间被压缩风险。
其一,在医疗目的下,脑机接口主要用于帮助有闭锁综合征及严重神经疾病的患者恢复基本行动能力或正常神经状态,这一应用目的是驱动脑机接口技术研发的初始动力。但在实践中,两类风险值得人们警惕:一是隐私风险。脑机接口直接采集、解码并利用用户的神经信号,这些信号承载着个体最深层的精神活动——情绪、意图、喜好、潜意识等。在治疗过程中,相关数据可能被过度获取、泄露,甚至超出获取目的使用,进而造成对个体隐私的侵害、心理被操控以及认知歧视等。二是知情同意原则可能被虚置的风险。在医疗环境下,患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身心脆弱状态,加之公众对于脑机接口这一多学科交叉、多任务并行的复杂信息系统工作原理及应用风险的理解十分有限,这可能造成传统的知情同意机制常流于形式。患者可能出于对疾病的焦虑或对医生的依赖而“签字同意”,却并未真正理解神经信号可能被长期存储、二次分析甚至商业化利用的后果。因此,在医疗场景下,脑机接口的应用虽然具有明显的利他性,但也在悄无声息中埋下了隐私侵蚀与知情同意原则被虚置的隐患。
其二,在改善目的下,脑机接口主要被用于提升健康群体的某些功能表现,例如提高注意力和记忆提取速度、改善情绪调节能力等。在这一超越医疗领域的应用中,脑机接口技术应用风险也可能进一步扩展。比如,个体自由被操控及由此延伸出的责任分配颇具争议。脑机接口通过实时监测并调控大脑活动,可以在不被使用者察觉的情况下影响其判断、偏好甚至情感。此时,个体的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将会受到设备干扰而达到事先设定的阈值。个体认识自由的改变不但意味着自主性被削减,且一旦在脑机接口设备“干扰”下作出的各类行为造成损害后,究竟该由谁来担责,值得深入思考。
其三,在增强目的下,脑机接口可以帮助使用者获得超出常人的记忆、认知、决策等能力,从而在日常竞争中获得更多优势。例如,脑深部电刺激脑机接口,可以通过刺激大脑特定核团的方式提升使用者的专注度或兴奋度。但内在能力的技术可控化也会造成原本依赖个人努力与个体积累的能力转化为可购买、租赁、升级与交易的技术产品。这一过程会打破能力获取的公平基础,形成以支付能力为门槛的能力分层,加剧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此外,因脑机接口技术具备较强的专业性、聚合性和系统性,少数企业可能凭借专利、数据、资金等壁垒形成结构性垄断。一旦垄断主体掌握能力供给、定价与升级权限,其可能通过付费解锁、分级订阅等模式将自然能力转化为商业特权,进而系统性压缩公众权利空间。
脑机接口技术应用风险的治理策略
面对脑机接口技术应用的多元风险,应结合不同应用场景的风险特点构建分层分类、多元协同的法律治理体系,从而推动脑机接口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可预期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其一,在医疗场景中需要完善神经数据保护和知情同意相关制度。首先,应将脑机接口采集的神经信号列为最高级别的敏感个人信息,严格遵循“最小必要”采集原则,明确禁止超出诊疗目的的存储、分析与商业化利用。在具体实践中,应进一步确立数据分级存储、全程加密、脱敏处理与可追溯销毁机制,严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与企业的数据访问权限,从技术与制度两个层面严防神经数据的泄露和滥用。其次,重构知情同意机制。打造“分层告知、多次告知”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必须用通俗化语言清晰阐释设备工作原理、数据使用范围、潜在风险及退出路径,从而替代传统形式化的签字流程。同时,赋予患者随时撤回同意、删除神经数据的法定权利,让知情同意真正落地。最后,应强化全流程监管机制。通过现有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伦理审查机构,对脑机接口技术的临床试验、临床应用实行事前严格审查、事中动态跟踪、事后回溯追责,从而构建闭环监管体系,从源头上防范脑机接口技术滥用。
其二,在改善应用场景中,应进一步明晰改善的边界和责任分配方案。一是划定功能应用红线。明确禁止以“改善”为名实施隐性精神操控,要求所有改善型脑机接口设备必须具备可感知、可拒绝、可关闭的核心功能,确保使用者对大脑调控过程拥有全程知情权与控制权。严禁企业、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佩戴相关设备,从而保障个体认知自由与行为自主权。二是构建清晰的责任分配规则。通过嵌入审计线索等方式,以记录和还原引发相关损害行为的主导原因。如因设备设计缺陷、算法漏洞导致损害的,由研发机构与生产企业承担责任;因使用者违规操作引发后果的,由使用者自行担责;因平台、运营方不当干预导致损害的,由运营管理方承担责任。同时,建立产品责任保险与强制召回制度,为风险事故提供兜底解决方案。三是实施准入监管。严格限定生产、销售改善型脑机接口产品的主体资质门槛,禁止无资质机构面向公众随意推广、滥用技术,避免技术非理性扩张带来的用户自主性被侵蚀风险。
其三,在增强应用场景中,风险防控需聚焦遏制技术垄断与保障社会公平。为此,一是应明确技术调控内在能力的边界。将记忆、认知、决策等基础性自然能力列为不可交易的人格利益,明确禁止以买卖、租赁、分级订阅等方式将增强型脑机接口异化为能够调控个体能力的“商品”,从而打破以支付能力为门槛的能力分层,避免加剧社会资源分配不平等。二是加强反垄断规制。强化对掌握核心专利、海量数据、巨额资金的企业的反垄断审查,明确禁止企业通过付费解锁、分级订阅等模式将技术能力转化为商业特权。三是维护平等发展权。在教育、就业、考试、职业竞争等领域划定明确边界,禁止强制使用增强型脑机接口,不承认技术强化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杜绝“不用即落后”的恶性竞争,防止技术能力分层固化社会阶层,保障公众的平等发展权与公平竞争权。
除分场景精准施策外,还需要进一步打造多元协同治理体系,从而强化风险的整体治理效能。首先,应积极完善和协调涉及脑机接口的相关产业政策、伦理指引、法律法规,通过政府推动、工具协同、法律兜底的方式,为脑机接口技术的分层分类治理提供立体化的路径指引和制度保障。其次,搭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伦理审查、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定期开展技术风险评估与安全审计,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伦理审查机制。最后,加强脑机接口技术知识普及与风险警示,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与权利意识,减少被动同意与被动接受,让技术发展始终遵循“科技向善”的宗旨。
总之,脑机接口技术的发展,既是人类对自身认知与能力的探索,也是对技术伦理与社会治理能力的考验。为此,应以分类治理筑牢风险防线,以协同共治凝聚治理合力,从而让这项前沿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类,全面实现技术创新与社会正义的良性互动。
本文为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脑机接口技术应用的社会风险与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4CFX04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西南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