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公布15起典型案例

持续严打编造传播涉汛涉灾网络谣言


  本报讯(记者张若楠) 近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布15起编造传播涉汛涉灾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是该局在前期2次集中公布涉汛涉灾网络谣言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又一次公布的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广东、安徽、甘肃、广西4个省份,个别网民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有的剪辑拼接其他国家、地区近期或往年的受灾视频,谎称当地遭遇台风、水灾;有的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涉汛情虚假信息、虚假通知,篡改当地发布的安全通知;有的谎称有人被台风吹走、被困塔吊,编造传播多名人员伤亡、救灾物资款项发放不到位等虚假信息。上述网民编造传播的涉汛涉灾虚假内容在社交媒体发布后,引起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当地部分民众恐慌,扰乱公共秩序,影响防汛救灾工作正常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均已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