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打造“法院+N”协同执行体系的探索和实践
破解“执行难”的永城实践
7月2日上午,在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一场特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庭审拉开帷幕。
被告人韩某在永城市从事工程承包,2016年11月20日,其雇用的工人李某在工地施工时,被倒塌的墙体砸中,导致瘫痪。法院判决韩某赔偿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韩某不但不履行,反而玩起了失踪。韩某失踪数年后,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永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昌军掌握案件详情后,指令公安局打击拒执犯罪侦查大队(以下简称拒执大队)干警从严从速侦办。3天后,韩某被抓获到案。次日,韩某家属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李某出具了谅解书。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出庭公诉,永城市人民法院院长闫文超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最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堂由公检法“三长”同案联动、重拳惩治拒执犯罪的庭审,浓缩了永城市法院3年来为解决执行难、创新执行模式、打造“法院+N”协同执行体系的探索和实践。
用“1368”模式替代“一人包案到底”
在公检法联动之前,“人难找、财难寻、矛盾难解”等顽疾长期困扰永城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过去执行是一人包案到底,从查财产到写文书,从见当事人到组织拍卖,从移送拒执到信访回复,全程包揽。法官既是‘诊断案情的医生’,又是‘跑流程的护士’,大量精力花费在事务性工作上,给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空间。”永城市法院执行局政委赵先俊坦言。
2024年3月,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永城市法院启动了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
“结合本院实际,瞄准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按照流程再造、团队重构的思路,在全院建立了‘1368’执行办案的新模式。”闫文超介绍。
“1368”模式,核心是让执行工作从“一人包案到底”走向分工协作,案件按财产状况和类型分为速执、精执、特执3支团队,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服务、事务集约、执行监管3个分中心和终本管理、财产处置、“执行110”3个专业团队,财产查控、传唤约谈、现场调查、强制措施、财产处置、案款收发、拒执移送、文书送达等8个关键节点都有时间标准和行为规范。
内部执行流程重构后,永城市法院针对财产管理研发了“永法智管”系统,对涉案财产实行“一案一表”精细化跟踪,系统自动预警临期节点;建立电子卷宗“中间库”,变“卷随人走”为“人卷分离”,执行监管中心“以卷管财”;终本续管系统常态化运行,每件终本案子定期统查,“终本不终管”;把执行办案拆成5个阶段、12项具体工作、38个监管节点全流程监控。
这一系列组合拳下来,执行改革的效果立竿见影。2025年1月至9月,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41.92%、执行到位率47.19%、终本率33.05%,三项核心指标均优于全省均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78%,绝大部分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案款发放平均用时压缩至8.7天,财产查控平均时长缩短至2.3天。
从“单打独斗”迈向“协同作战”
为破解“查人找物”核心难题,永城市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构建起“法院+公安+网格+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的新格局,通过打通数据壁垒、凝聚财产查控合力,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
在永城市法院执行局,记者看到,14名永城市公安局拒执大队干警已经入驻,和法院执行局实现了融合办公。
永城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季卫光告诉记者,公安民警驻法院执行局不是坐等移交,是共同研判、同步取证、即时抓捕。借助公安机关的云搜系统、图像识别系统、车辆管理系统,2025年以来,拒执大队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出行和住宿信息900余人次,临控被执行人107人,查扣车辆27辆。
“以往法院发现拒执线索,整理材料、移送公安、等待立案、等待侦查,环节每增一步,不确定因素便多一分。如今公安干警入驻执行局融合办公,线索从发现到研判再到抓捕,可以在几天内完成闭环。”季卫光说。
公安介入的真正威力不在抓捕,在威慑。2025年,永城市法院共移送拒执犯罪案件110件,82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即督促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立案侦查的只有28件。超过三分之二的案件未进入公诉阶段便已解决。2026年1月至6月,永城市法院移送拒执犯罪案件50余件,绝大多数在公安机关成功化解,经法院判决只有10件11人。
对拒不履行的,有更严厉的手段。永城公检法三机关联合签署《关于建立联动执行工作机制打击拒执犯罪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的实施细则》,统一13类拒执犯罪情形的认定标准和证据规格。38个执行节点全程嵌入拒执证据收集。从立案到结案,一旦触发相关情形,系统自动标记,执行干警依规取证。另设拒执预告知制度。对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发出预告书,明确告知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宽限期。
永城市法院还研发了“人民法院与基层网格联调联动工作平台”,通过平台将现场调查、财产线索核查等任务派发给网格员,网格员完成任务后,手机微信即时回传结果。2026年以来,发布协助事项1086件,现场调查平均时长缩短至2.3天。
心理咨询师也被引入执行工作。永城市法院在工作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避,而是不敢面对。据统计,12件案件中,当事人的心结在心理疏导中被打开,其中6件顺利执结。
与市医保局的合作来自一个特殊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被电动三轮车撞成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支付医疗费9.8万元。被执行人练某是肢体四级残疾人,伴有脑出血、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重伤后卧床不起,妻子辞工全职照顾,家庭收入断裂,医疗费用巨大。
对此的标准操作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即是“终本”。但“终本”解决不了李某的医疗费。
永城市法院找到医保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推动医保局为李某先行垫付医疗费7.2万元。永城市委政法委同步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2026年4月,以该案为契机,永城市法院与市医保局签订《关于加强医保基金追偿协同治理工作备忘录》,创新建立“法院执行+医保垫付+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为困境中的群众托起了保障底线。
探索基层法院执行改革方向
2024年,永城一家防水材料公司被判决支付80余万元欠款。进入执行程序时,企业已停产,按常规操作,下一步是查封设备、评估拍卖。
执行干警蔡建秋来到工厂实地了解情况,发现成套的防水材料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得不错。负责人李某表示,设备状况良好,市场渠道仍在,只差一笔周转资金。
常规拍卖,这些“沉睡”的资产价值最少折损三成,企业也随之注销。但若有人接手经营,工厂能够存续,债务也能全额清偿。蔡建秋说服申请执行人,同时督促李某寻找合作方。几经努力,李某找到合作伙伴。
合作协议签订后,沉寂的车间里重新响起了轰鸣声。根据约定,生产线的产出将转化为按计划偿还的债务。国有资产安全得以保障,一家本土企业避免了破产,数十个工作岗位稳定下来。
“法律文书的权威必须捍卫,这是执行的刚性。”蔡建秋说,“但在刚性之下,如何找到既合法理又顺人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成本的解决方案,考验的是执行的柔性智慧。”
永城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庞永红向记者介绍,此案不仅获得了被执行人的真诚认可,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该院2025年全年共受理首执案件8000件,结案7007件,结案率87.58%,执行完毕率45.10%,执行到位率50.12%,终本率30.93%,平均结案用时76天,各项指标位居商丘市基层法院前列,进入河南省第一方阵。2026年1月至6月,在执首执案件4374件,结案3030件,结案率69.27%,执行完毕率49.12%,执行到位率54.08%,终本率26.25%,平均结案用时75天,各项指标继续稳居商丘市基层法院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