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博野县:法官调解化纠纷,共筑和谐邻里情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财产损失的邻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暖心,妥善化解双方矛盾。

  原告与被告系上下楼邻居,原告外出工作回家时,发现次卧、餐厅天花板严重渗水,出现浸湿、起皮、裂纹等现象,多个灯具因内部进水损坏,次卧床具湿透损毁,厨房、餐厅东侧瓷砖墙浸湿。原告通过联系物业公司、查阅小区业主群聊天记录等,排查确认系被告房屋水管漏水导致。

  事发后,原告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面谈,而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在后续沟通中,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被告仅认可漏水事实,对原告主张的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不认可,拒绝赔偿,邻里矛盾不断升级。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1.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系典型的邻里纠纷,双方之间没有根本对立的矛盾,只是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容易彻底破坏邻里情谊,埋下隐患。为能实质性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先组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室内,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被告称漏水并非自己主观故意,认为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原告表示,房屋是自己精心装修的,承载了很多心血,如今房屋因漏水遭到破坏,十分痛心,被告必须全额赔付。

  面对面调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法官及时调整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另一方面充分听取原告诉求,核实房屋受损实际情况、维修成本,同时耐心劝导原告邻里之间贵在包容,切勿因小事积累恩怨。针对双方争议的赔偿金额问题,承办法官结合房屋受损程度、市场维修行情、实际损失,客观核算损失,反复居中协调、双向疏导,平衡双方合法权益。

  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说:“谢谢您,是您的耐心调解,让我的损失得到及时赔付,也是您的耐心调解让我们邻里之间的关系得以修复,让我感受到法院的高效与温情。”

  该案法官表示,与群众打交道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该尊重、信任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将温情传递给当事人,让当事人面对的不只是冰冷的法律条文和机械的法律程序。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作为司法工作者,需要换位思考,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角色转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