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一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维护企业信赖利益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司法部发布6个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案例围绕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问题,集中展现了行政复议机关纠治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的成效,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统一规范的执法标准,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在“某公司不服江苏省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明确在招投标业绩认定上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与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具有同等性质,打通了公路工程与市政工程领域业绩认定规则,依法保障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权益。在“某公司不服陕西省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文书送达生效的法定规则,阐明了行政执法时释放制度善意的重要价值,依法纠正了行政机关错误计算行政许可的履行期限,恢复了企业的经营许可证。
职权法定是依法行政必须恪守的基本准则,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在“某公司不服四川省某市辖区发展和改革局撤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准确界定执法权责边界,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范围以外事由作出的撤销备案决定,为企业避免了前期投资损失。在“某公司不服西藏自治区某市自然资源局注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指明了行政机关以签订协议形式违法增设采矿许可证注销情形的错误行为,进一步重申职权法定理念,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严格规范开展监管,防止对市场主体的不当侵害。
行政机关信守承诺、履约践诺,才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和发展底气,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某公司不服安徽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破除行政机关在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已解除情形下,以不动产权证附记形式限制土地转让导致房产无法入市的违法行为,纠治行政机关失信问题,有效保护企业的产权权益。在“某公司不服福建省某高新区管委会不履行奖励兑付职责行政复议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认定行政机关存在拖延履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情形,并依据奖励政策直接计算出应当兑付的奖励金额,大幅缩短企业合法权利的救济周期,有力强化了行政机关履约践诺的规则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