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高效化解全省首例涉外药品发明专利纠纷
本报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段飞)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成功调处全省首例涉外药品发明专利纠纷,促成境内仿制药企业与境外原研药企业达成深度商业合作,双方同步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撤回确认不侵害发明专利权与侵害发明专利权关联诉讼,实现多案同步实质性化解,以柔性司法服务自贸港生物医药重点产业发展。
海南某制药公司自主完成仿制药研发,并取得国家药品上市批文,但在该公司筹备多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推广时,某医药科技公司以自己是两家境外共同专利权人授权的国内独占许可方为由,多次向海南某制药公司发送侵权警示函、向集采平台提交投诉,并通过公开渠道发布侵权相关声明,阻碍其首仿药品市场推广。
海南某制药公司书面催告某医药科技公司,限期提起实体诉讼或撤回侵权警告,对方逾期未启动侵权诉讼,亦未撤回侵权警告。为消除经营不安全感、明确权利保护边界,海南某制药公司遂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确认不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与此同时,境外专利权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随后在该院提起互为原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要求海南某制药公司停止侵害其享有的涉案原研药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案件后,合议庭考虑争议叠加涉外主体、医药专业领域技术比对、药品公共利益平衡等多重难点,分案审理极易出现裁判冲突、加重企业两地应诉成本。为妥善化解跨区域关联诉讼,合议庭主动对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沟通渠道,统筹两地关联案件同步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坚持中外权利人平等保护原则,一方面向境外药企系统解读我国药品专利相关制度及法律法规,阐释仿制药对于提升药品可及性的公共价值;另一方面引导本土药企树立产业协作思维,强化资源整合意识,推动双方跳出诉讼对抗思路,探寻产业共赢路径。经多轮线上、线下背靠背与面对面协商,各方达成深度商业合作,同步向两地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得到实质性圆满化解。
据了解,该案作为海南省首例涉外药品发明专利确认不侵权纠纷,示范意义突出。一方面,创新跨区域关联诉讼一体化调处路径,一次性化解分属两地关联案件,节约企业维权成本与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统筹原研创新保护与仿制药产业发展,兼顾知识产权私权保护和群众用药公共利益。此外,该纠纷化解过程立足服务自贸港生物医药重点产业,通过司法引导市场竞争转化为产业协同,持续优化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知识产权审判精准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