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跟踪履行”促八十万元欠款提前还清

  本报讯(记者王琪钧) “真没想到,法官帮我把80万元欠款都要回来了,时间还提前了一年半!”近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李某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分期履行调解案,在“审理阶段跟踪履行”机制推动下,被告主动提前还清全部债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王某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王某分五期还清全部欠款,最后一期于2027年12月31日前履行,法院当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送达后,该院米法官并未“一调了之”。她清楚,分期履行周期长、变数大,一旦逾期,调解书就可能沦为“法律白条”,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悬空。因预料到这一风险,她立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将案件列入主动跟踪清单,并在备忘录上逐期标注履行节点,让每一期还款都纳入视线、不留盲区。首期5万元如期到账,为后续督促还款奠定了信任基础。

  首期款按期到位后,米法官趁热打铁,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王某沟通。一方面向王某算清“失信账”: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不仅要额外承担执行费和迟延履行利息,还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个人信誉和生意经营都将受到严重冲击;另一方面主动与其他法院对接,推动王某另案执行债权尽快回流,为一次性履行创造现实条件。

  经过持续督促及释法说理,王某深受触动,将剩余未到期的欠款一次性付清。至此,这起标的额80万元的案件,实现“零成本、零强制”的主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