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发布新规规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为强化工业园区精准科学管控,提升环境治理效能,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当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缺乏专门的排放标准,主要参考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存在特征污染物管控不全面、排放限值不精准、风险防控力度不足等问题,威胁水生态环境安全。
《导则》将工业园区分为单一行业型和综合型两类,综合型工业园区可再细分为行业类似型、行业主导型、行业差异型三个小类,明确了制订园区排放标准应按照分类管理、全面防控、科学可行、依法合规原则。地方应根据辖区内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和环境管理的需要开展园区排放标准的制订。其中,行业差异型园区优先考虑制订“一园一策”管控要求。
《导则》逐一明确了单一行业型园区,行业类似型和行业主导型综合型园区排放限值确定的基本方法;对于行业差异型综合型园区,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对单个园区确定管控要求,也可以统一确定排放限值,并对上述两种情形给出了具体的指导;考虑工业园区是用水和排水大户,为鼓励工业园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导则》对于出水用于绿化、城市杂用等资源化利用场景,提出标准衔接性相关规定,既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也为资源化利用提供科学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