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高温作业与高温天气作业边界依法保障劳动者“清凉”权益

  入夏以来,气温一路走高,建筑、环卫、快递等行业劳动者面临严峻的高温作业风险。然而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不能正确区分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进而导致员工“清凉”权益遭受侵害。本文结合具体案例解析二者的区别,明确企业防暑降温合规责任,切实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李某系某建筑公司混凝土搅拌工。2025年7月20日,由于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劳作,李某出现头晕、恶心、呼吸急促等症状,随后被紧急送医抢救,确诊为重度中暑(热射病)并伴有中暑后遗症。病愈后,李某认为自己是在高温工作期间中暑,公司应当为他申报工伤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公司认为其从事的工种不属于高温作业,中暑是其自身身体素质不佳导致。后李某自行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查明,事发当日当地日最高气温达38.7℃,李某的情况属于高温天气作业,其中暑系在高温天气作业过程中引发,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某纺织印染公司织纱车间有员工80余名,车间内常年温度维持在34℃-36℃,相对湿度≥85%,属于典型的高温作业环境。2025年夏季,当地高温天气持续,该企业负责人认为只有户外作业才属于高温作业,因此未向车间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后经职工举报,相关部门现场检测确认该企业织纱车间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属于高温作业。最终,相关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为车间加装降温设施,补发职工高温津贴,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上述两起案例的争议点,主要涉及中暑是否属于工伤、高温作业与高温天气作业的区分、企业防暑降温责任三个方面。

  首先,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5年8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中包括“中暑”情形。2012年正式施行的新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上述规定,案例一中李某当天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应当属于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中暑造成人身损害认定为工伤的路径主要有两个:一是依据《办法》中“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中暑职工须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认定为职业病,再认定为工伤,这一途径包括认定为职业病和认定为工伤两个程序。二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其次,如何区分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所谓高温作业,《办法》规定:“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据此规定,诸如金属冶炼、模具铸造、纺织印染、玻璃制造等行业的作业环境,常常存在高气温、强热辐射或者高气湿的情况,这些都属于高温作业范畴。比如炼钢铸造行业的职工在高温的熔炉岗位工作,周围不仅气温极高,还具有强烈的热辐射。上述案例二中纺织印染企业的车间不仅温度高而且湿度大,通常也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

  所谓高温天气作业,按照《办法》的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据此规定,上述案例一中,李某在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进行户外施工作业,属于高温天气作业。

  最后,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防暑降温措施?相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全面负责。

  在高温天气条件下,除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还应落实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防暑降温措施:

  主动优化作业条件。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并配备空调、风扇等防暑降温设施。

  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组织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高温天气条件下,对患有高温职业禁忌证(包括未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癫痫等)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合理调整露天作业时间。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气象台站发布的高温预报,合理调整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保护特殊人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高温作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正确使用。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

  做好健康培训和应急演练。普及高温防护、中暑自救和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救互救能力。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备相适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