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巢湖市牛记面食店:申请人刘玉珍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巢劳人仲裁字21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康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拥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渌劳人仲案字〔2026〕第054号),现已受理立案。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等相关资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株洲市渌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唐山市乾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冬梅):本委已受理李金超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遵劳人仲案2026-【11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7月22日9时在遵化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地址:河北省遵化市就业局院内)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的7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遵化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绵阳优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就你单位职工章辉(身份证号:510623199610074655)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于2026年5月18日出具初次鉴定结论书(德阳市劳鉴委〔2026〕G1-1031号)。因直接、邮寄、留置送达未果,现公告送达,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前往德阳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一楼大厅,电话:0838—2514986)领取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德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鄂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柴雪微(23022319******3047)妨害药品管理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6月11日
(2026)镇裁字第0183号 张智帅:本会受理的杭州九次方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审理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十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仲裁委员会
株洲宏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我机关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接到刘雅卉、陈亮等5人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工资共计45830.56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株天人社监理字〔2026〕20号),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支付刘雅卉、陈亮等5人工资共计45830.5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金之星(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明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1418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9月3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西达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黄荣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1852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8月26日15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藏百翠楼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海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144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8月17日9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西藏百翠楼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林冬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1869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9月1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许镕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117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仲裁裁决书。你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第二被申请人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第四被申请人上海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支付申请人许镕杰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以及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工资合计22741.69元;2.第一被申请人安徽升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许镕杰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工资9130.09元、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3500元;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3.第一被申请人安徽升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许镕杰出具离职证明、支付申请人许镕杰律师代理费756元;4.第二被申请人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和第四被申请人上海估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支付申请人许镕杰律师代理费1344元。如你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信富翔手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杨友恒诉你的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6】419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2024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及2025年11月1日至2025 年11月24日期间的工资差额43685元。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6】41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南通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赵先栋诉你的工伤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003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29771.49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5412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00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泰达康城市更新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东莞市泰达康城市更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东莞市鸿盛城市更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五):本委已受理邓志文诉你及深圳市花伴里城市更新服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深圳花伴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六)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6】518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8月14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 131 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博通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博通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郭景民诉北京博通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博通美达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6】530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 131 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知行燕之楼(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姚小周诉你单位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117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姚小周与被申请人知行燕之楼(深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工资18000元;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无法联系,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117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秀:本委受理深圳市天晟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019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因通过电话、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301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北京煦阳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你单位职工杨金莲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后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对杨金莲进行了鉴定、确认,并按照相关标准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北京市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北京市顺义区(2026年)劳鉴GS第01035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89447356)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