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过去一年,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问题监督更加精准、评估工作更加扎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加全面、示范创建更加深入。
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部“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与修复”职责明确写入法典。同时,将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两项工作并列表述,职责边界更加清晰。另外,联合印发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填补了长期以来判定标准的空白。编制了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推动生态质量指数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指标,监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在监督层面,建立了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监测体系,形成了“月度快速监测、双月协同筛查、年度全面核查”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从线索发现、交办核实到整改销号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发现和处理问题的时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持续深化“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加强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范生态修复中的形式主义。
在评估工作方面,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完成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等九大重点区域评估,发布《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分批完成了全国452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首轮次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国内层面,强化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推动解决非法捕鸟、人兽冲突等突出问题;国际层面,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稳步运行,展现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中国领导力。
在示范建设方面,去年新命名了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并且对前三批命名地区完成了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