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王蓉)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十五五”时期“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的要求,全面准确实施民法典,在民法典施行六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
本批典型案例分别为:黄某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华某公司、马某桂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葛甲成、黎某蘋诉某区民政局非遗产继承人分配遗产纠纷案;沈某红诉徐某华、许某森、某区民政局法定继承纠纷案;某银行诉某区民政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本批典型案例聚焦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兼顾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难题,覆盖遗产管理人的确定程序、虚假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酌情分得遗产的认定、遗产管理方式的探索、遗产管理费用的清偿等关键问题。
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为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创新,与原继承法相比,在遗产处理程序和规则上作出了三项重大制度完善: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系统规定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法定职责、权利义务与民事责任,填补遗产管理规则空白,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公平清偿;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完善无人继承遗产归属制度,明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记者注意到,这三项制度在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均有体现。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落地实施,既有效破解遗产无人处置、价值无法发挥的困境,防范遗产遭受毁损、灭失等风险,又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