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主体责任及权利义务全指引》出版
让每一类主体都能快速找到自己的“权责坐标”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旨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法典颁布一个月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主编的《生态环境法典:主体责任及权利义务全指引》一书由中国法治出版社出版发行。
该书以权威解读、实用导向为核心,系统梳理法典所涉各主体的职能、职责、权力、权利、义务与责任,为监管执法、企业合规、公众参与提供专业支撑,助力读者理解、研究、适用、遵守生态环境法典,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合法生态权益。
破解法典解读难题,回应读者需求
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后,如何让政府、企业、公民等各类主体读懂、用好法典,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在王灿发看来,尽管目前市场上已有不少解读类书籍,但大多难以真正解决各类主体的核心困惑。
“每个单位和个人拿到16万多字的法典后,最想知道的是,法典要求自己做什么,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典规定,违反法典规定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以及自己有什么权利、权利如何行使。”王灿发表示,正是基于这样的需求,他选择从法典所涉主体的责任及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解读法典。
在框架结构上,《生态环境法典:主体责任及权利义务全指引》一书跳出了传统解读类书籍按条文顺序逐句释义的局限,选择难度更大、更耗时的“主体分类解读”方式。
“作者的义务就是方便读者,不可因费时费力而不为。”这一观点也正是编撰团队的核心遵循——他们深知,传统释义模式下,读者想找到与自身相关的内容,需要在浩如烟海的法条中反复翻找,效率低下,而“主体分类解读”能让每一类主体快速定位自身权责,这也是该书与其他解读书籍最核心的区别。
编撰工作的难度,还来源于生态环境法典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极为广泛。王灿发介绍,法典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从国家、国务院及各级政府部门,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再到每一位公民甚至外国人,都能在其中找到对应的法律定位。他举例说明,仅“国家”一词,在法典中就出现了712次,包含456个需要国家主动作为的条款,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出现了380次,几乎每一条都与职能履行和责任承担相关。
“这些主体有的承担职能,有的被赋予职责,有的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要把每一类主体的权责梳理清楚、解读到位,绝非易事。”王灿发表示,编撰团队花费了大量时间梳理各类主体,大到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小到探矿权人、草原承包经营者,都进行了系统分类,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就是为了让每一类主体都能快速找到自己的“权责坐标”。
以主体为脉络,兼具专业与实践价值
《生态环境法典:主体责任及权利义务全指引》一书打破了法典条文的碎片化局限,将分散在1242条中的各类主体权责进行了系统梳理和集中呈现,分十二章加以阐述。
第一章“生态环境法典法律关系主体概论”着重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组成、生态法律关系的类别、生态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类别进行概括介绍,从而为此后各章内容的理解打下知识基础。
第二章至第五章以国家层面的各类主体为主,其中“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一章梳理法典中712次“国家”相关表述,细分92个“国家规定”、66个“国家建立”、62个“国家鼓励”等条款,明确456个国家主动作为事项,阐释国家生态环保职能与政策导向;“国务院的生态环境保护职权”一章介绍国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构,在审批规划、制定制度、协调事务、财政保障等方面的核心职权,凸显其在法典实施中的关键作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章聚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心权力,详解具体职责,该章节也是全书内容最多的章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章厘清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多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保监管责任,明确履职方式与监督机制。
第六章至第八章以地方各级主体为主,其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章按省、市、县、乡分级,划分一般环保、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职责,明确履职方式与失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保护职责”一章明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细化履职要求与行政追责边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生态保护职责”一章分级分部门集中梳理地方相关部门分散的环保职责,便于读者快速掌握。
第九章至第十一章主要讲解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态环境权利、义务及责任,针对法典主要规范对象,分概述、作为义务及责任、不作为义务及责任三章,系统拆解企业合规要求。第十二章则介绍了公民、环保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的生态环境权利和义务,覆盖公民、环保社会组织、技术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主体,明确公众参与环保的权利与路径。
值得一提的是,该书在解读和分析每一类主体的职能、职责、权力、权利、义务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或者违法责任时,都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条文,介绍其内容、分析现状和问题、解读难点,并提出实施途径和方法,同时辅以典型事例,以便读者加深对相关条文的理解。
护航法典实施,助力生态法治建设
王灿发介绍,该书的作者团队基本都是环境法学的专家学者,有的已经从事环境法教学和研究或者环境司法实践多年,具有深厚的环境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环境法实践经验。虽然成书时间较短,但内容已经过反复讨论,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
“相信这本书能对从事环境立法、执法、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环境法研究与教学工作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组织及公民个人理解法典、研究法典、执行和适用法典、遵守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生态环境权益有所助益。”王灿发说。
该书的特色,除了主体分类解读、权利义务解读之外,书中还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将诸如审批程序、管控要点、不同类别的区分、新旧对比等问题,采取图表化的方式进行表达,同时用语通俗易懂,尽量避免生硬地引用法典条文,并在解读疑难问题后附以具体事例进一步说明。书中共附有122个典型事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艳芳评价该书的出版恰逢其时、意义深远,堪称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的“指南针”,在法典众多解读图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该书构建了清晰的权责解读体系,立足实践、抓取重点难点,结合典型事(案)例,给出了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让法典真正成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的‘金钥匙’。不仅能够为环境法学研究者提供重要的参考,更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及广大公民提供了权威的行动指南。”李艳芳说。
王灿发希望读者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各类生态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职能、职权、职责、权利、义务及其责任,让法典的规定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带动每一个单位和个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