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迎来专门化、精细化管理

  本报讯(记者潘巧) 近日,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规范对象明确为专门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要求平台必须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在平台服务范围和义务上,修改后的慈善法对平台作出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服务、不得收费、不得插入商业广告等规定,《办法》对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平台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同时,要求平台不得代慈善组织接受捐赠财产。《办法》规范了平台的募捐资质查验、信息内容管理、信息数据共享、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定期报告等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

  在平台准入、变更和退出程序上,《办法》从运营主体和服务能力两方面设置了平台的准入门槛,从资金水平、资质证明、内部治理、业务功能、信息安全、规则制度等方面对平台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列举了申请指定成为平台应当提交的材料,明确了遴选和指定平台的程序,以及平台变更运营主体或名称、终止服务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