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第二批)

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本报讯(记者王蓉) 在《关于人民法院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筛选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案例共4件,包括:某银行泰国公司与邓某、江某保证合同纠纷案;覃某与韦某甲、韦某乙投资合同纠纷案;重庆某水泥公司与重庆某港务公司因港口建设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云南某电气公司与云南某物流公司、李某、靖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这些案例集中展现人民法院在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规范跨境贸易投资和运输物流行业等领域的司法实践成果。

  一年来,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涉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各类案件,不断优化制度机制、提升审判质效、做实定分止争,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基础设施“硬联通”、规则机制“软联通”的作用。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核心需求,人民法院聚焦跨境交易、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坚持司法服务与通道建设同频共振。从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规范跨境金融、跨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全方位为通道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

  针对跨境金融、对外投资等纠纷中的法律适用分歧、域外法查明难题,人民法院准确查明并依法适用外国法律解决争议。当企业自身发展和城市整体规划发展产生冲突时,人民法院审慎平衡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既依法严格界定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又兼顾安全保障与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服务保障举措,不断完善涉通道纠纷解决机制,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为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更大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