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二〇二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今后五年实施方案及相关司法解释
二〇二五年人民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五十三万余件
本报讯(记者王蓉) 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及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26万件,审结53.96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率、民事调解撤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持续向好,审判运行态势稳健。
《实施方案》则聚焦“十五五”时期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围绕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适应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司法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和规律的诉讼制度进一步健全,满足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的审判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契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的审判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显著提升,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此外,同时发布的《解释》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实践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8种可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故意的情形,细化了7种可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情形,明确基数计算方法,完善倍数确定方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统一裁判标准,确保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运用效果,积极营造激励和保障创新的法治环境,促推高质量发展。《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