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简化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义务的措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重点把握四方面重点内容,包括合理界定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简化收集个人信息的授权程序、简化制定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提出支持性政策和减免处罚规定。

  《规定》共22条,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时,明确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定义范围、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等总体要求。

  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方面,明确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简化、统一制定处理规则、告知个人、取得个人同意、依托网络平台处理个人信息、特殊情况告知、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出境、个人行权受理、删除个人信息等的简便处理措施。

  在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简化方面,《规定》明确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影响评估、管理制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件报告的简便处理措施,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合规审计等制度衔接规定等。还明确了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不予处罚情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并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对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