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经授权标注地理标志 网店侵权被判赔偿
“阿拉善羊绒”凭借其优异品质被誉为“纤维界的钻石”,相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受法律严格保护。然而,部分商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地理标志进行商品宣传销售。近日,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对德阳地区首例侵犯地理证明商标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网店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万元。该案的判决,为市场主体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划定了法律红线,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司法指引。
低价售卖“阿拉善羊绒”引纠纷
阿拉善白绒山羊绒以纤维细腻、触感柔软、拉力强劲、色泽纯净等特质,成为羊绒制品中的珍品,不仅深受国内消费者青睐,更获得国际奢侈品牌的认可。2019年,阿拉善白绒山羊协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成功注册“阿拉善白绒山羊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制定了相应的行业标准,通过与各大品牌公司合作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宣传,使该品牌在相关公众中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产品也具备了极高的市场附加值。
2025年,阿拉善白绒山羊协会发现,某网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的羊绒制品,显著标注原料来源于“阿拉善”,但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经查,该网店的经营者即本案被告,与原告属同行业竞争者,其并未向阿拉善牧区的牧民采购羊绒,也未获得原告的任何授权许可。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取得授权且商品原料并非来源于阿拉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区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阿拉善”相关标识进行宣传销售,既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遂将被告诉至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未举证原料来源 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特殊类型,其核心功能在于标识商品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根据法律规定,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符合相应的特定品质要求。
本案中,“阿拉善白绒山羊绒”属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对应的商品品质与阿拉善地区特定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对于并非生产于该地理标志商品保护范围内,或不符合相应品质标准却标注该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被告在其销售的涉案商品介绍中明确标注“阿拉善白绒山羊绒”标识,却未能就涉案商品的成品生产商、供应商以及原材料供应商等关键信息进行举证,无法证明其销售的羊绒制品原料来源于阿拉善地理标志产区。被告的该行为极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涉案商品的产地来源、品质标准产生混淆误认,已侵犯了原告对第26783673号“阿拉善白绒山羊绒”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
鉴于诉讼过程中被告已主动删除其淘宝店铺中关于“阿拉善白绒山羊绒”的商品介绍标识及相关链接,停止了侵权行为,法院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告的侵权情节、经营规模以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最终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地理标志保护 护航特色产业发展
承办法官谢剑表示,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地域特色文化的鲜活载体,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其背后承载着特定产品的品质信誉和市场价值。保护地理证明商标,不仅是对特色产业生命力的守护,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保障。
在此,法院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地理标志的使用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使用地理标志需主动向当地地理标志管理机构申请使用许可,经审核通过并完成备案公告后,方可合法使用。未经授权及使用备案公告,擅自在商品上标注地理标志,或在商品名称、包装、宣传介绍中突出使用易使公众混淆的地理标志名称,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同时,法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特色地理标志产品时,应注意核查产品是否带有地理专用标志,可通过扫描防伪二维码、溯源码等方式查询产品的来源信息、授权情况等详细内容;应优先选择官方授权经销商等正规渠道购买,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认证产品的“同款”商品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购买商品时要注意保留发票、交易记录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或购买到假冒产品,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